October 8, 20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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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感恩在神父的帶領下,我們已研讀到《路加福音》的第十章,耶穌「出谷」的旅程開始了!

神父重申他在九月的教導。耶穌到耶路撒冷只有一個目標,就是要升天而不是死在十字架上。而耶穌在顯聖容的時候,與梅瑟及厄里亞所談及的正是祂的「出谷」:「他們出顯在光耀中,談論耶穌的去世,即他在耶路撒冷必要完成的事。」(路9:31)。

耶穌派人為衪準備去耶路撒冷的道路,意指準備接受耶穌是默西亞。祂打發人到撒瑪黎雅準備住宿,這是一件不尋常的事,因為在聖經時代,猶太人和撒瑪黎雅人的關係惡劣,所以撒瑪利亞人是不接受猶太人的。

當耶穌和他的門徒到了別的村莊時,他們遇到三個人物希望跟隨耶穌。路加以這三個人比喻厄里亞先知和厄里叟的互動,而帶出默西亞來臨前,上主必派遣厄里亞先來。

「看,在上主偉大及可怕的日子來臨以前,我必派遣先知厄里亞到你們這裏來;他將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子,使兒子的心轉向父親,免得我來臨時,以毀滅律打擊這地。」(拉3:23-24)

天主派厄里亞,是要人們的家庭關係修和,而厄里亞先知的回來便是默西亞來臨的條件。路加是通過這些比較説明了默西亞的確來臨了。

從第十章開始,路加敘述耶穌派七十二門徒出外傳教和有關的教導。

「此後,主另外選定了七十二人,派遣他們兩個兩個地在他前面,到他自己將要去的各城各地去。他對他們說:「莊稼多而工人少,所以你們應當求莊稼的主人,派遣工人來,收割他的莊稼。」你們去罷!看,我派遣你們猶如羔羊往狼群中。你們不要帶錢囊,不要帶口袋,也不要帶鞋;路上也不要向人請安。不論進了那一家,先說:願這一家平安!那裏如有和平之子,你們的和平就要停留在他身上;否則,仍歸於你們。你們要住在那一家,吃喝他們所供給的,因為工人自當有他的工資;你們不可從這一家挪到那一家。不論進了那座城,人若接納你們,給你們擺上什麼,你們就吃什麼。要醫治城中的病人,並給他們說:天主的國已經臨近你們了。不論進了那座城,人如不接納你們,你們就出來,到街市上說:連你們城中粘在我們腳上的塵土,我們也要給你們拂下來;但是你們當知道:天主的國已經臨近了。」(路10:1-11)

從上面的經文看來,耶穌派遣門徒的行動好像很逼切。神父解釋是因為耶穌希望更多的人知道默西亞已經來臨,而且祂是很有計劃地派遣門徒去傳福音,先是打發使者到撒瑪黎雅,現在他派遣七十二個門徒。

耶穌比喻派遣門徒猶如送羔羊到狼群中,祂並不是在比較溫和與兇惡。原來這是一個很傳統的猶太比喻:在猶太人心中,他們自己是羊,天主是牧者,外幫人是狼。因為狼是野獸(not domesticated) ,所以沒有主人,而猶太人自視因有十誡而是守法和守規矩的一群。

耶穌提醒門徒不要耽誤,無需在路上特別問候別人,因為傳福音是不能等待的。

耶穌囑咐門徒不要帶錢、口袋和鞋,這樣做會讓他人得到多一點受惠,因為他們活在一個有限制的世界 “a world of limited goods”。猶太人的概念是一切都是有限的,包括物質或非法物質的東西,例如空間、光榮和平安等。他們甚至認為,天主創造的「平安」是有限的。因此,如果一個人給另一個人帶來平安,那麼他自己的平安會被削弱。

耶穌教導門徒要將「平安」賜給他人,這就是耶穌給門徒的挑戰,因為這等於自我犧牲,將自己有限的平安與別人分享。

神父說到這裏便問我們可否做到這點?這對我們來說也是一個挑戰。

我們可以為了他人的利益而犧牲自己所擁有的嗎?

耶穌繼續教導門徒,必須吃掉所有提供給他們的食物,基於有限制的概念 (world of limited goods) 及中東文化,如果不接受就是犯了大罪。耶穌教導門徒口說的話及實際的行動要一致。接受別人的饋贈,是帶來和平的行動。因為如果在嘴裡說:「祝你平安」但行動卻表現嫌棄,那就不適當了。

耶穌吩咐門徒要醫治病人。説到這裹,神父啟發我們說雖然我們不是每個人都是醫生,但我們都有治癒能力。因為我們都可以陪伴寂寞的人、聆聽別人訴說心中的掛慮、以溫和的說話及誠懇的態度安慰並鼓勵別人。

所以最重要的是先為別人帶來平安,這就是天國臨近的標記。所以,若果我們都是屬於天國的人,我們就要將平安帶給別人。

耶穌訓導門徒為了準備「天國臨近了」應做的事,而人們接受或拒絕福音都不能改變天國的來臨。

隨著耶穌訓導之後的是哀悼,聽來又像是詛咒:

「苛辣匝因啊,你是有禍的了!貝特賽達啊,你是有禍的了!因為在你們那裏所行的異能,如果行在提洛及漆冬,她們早已披上苦衣,坐在灰塵中,而改過自新了但是在審判時,提洛和漆冬所受的懲罰,要比你們容易忍受。還有你,葛法翁啊!莫非你要被高舉到天上嗎?將來你必被推下陰府。聽你們的,就是聽我;拒絕你們的,就是拒絕我,拒絕我的,就是拒絕那派遣我的。」(路10:13-16)

耶穌提出三個城市:苛辣匝因,貝特賽達,及葛法翁。聖經學者稱之為 (The Missionary Triangle) ,因為這三個城市的地理位置形成一個三角形,是耶穌傳教的三個地區,但受到衪很嚴厲的指責。耶穌在這些地區傳教及行了很多奇蹟,但這三個城市的人堅決不接受真理。審判這些人的不是耶穌,而是他們自己,因為他們不接受耶穌為默西亞。

在前往耶路撒冷的路上,耶穌逐步向門徒教導進入天國的條件:我們必須先信,然後必須傳福音。耶穌說門徒要接受人們提供的東西,但如果人們拒絕支持也不應特別要求,不要給別人添麻煩。

神父解釋人們贈予的歡迎,住宿及食物,可引申到「全心、全靈、全力」的精神。「全心」是全心歡迎;「全靈」是提供住宿;而「全力」是關於食物,神父說我們稍後會研讀更多耶穌在這方面的教導。

如人們「全心、全靈、全力」款待,門徒便可向他們宣佈天國已經來臨,他們得到祝福進入天國。否則,他們就不會經驗到天國的祝福。

「有一個法學士起來,試探耶穌說:「師傅,我應當做什麼,纔能獲得永生?」耶穌對他說:「法律上記載了什麼?你是怎樣讀的?」他答說:「你應當全心、全靈、全力、全意愛上主,你的天主;並愛近人如你自己。」耶穌向他說:「你答應得對。你這樣做,必得生活。」(路10:25-28)

耶穌之前己說出做一個門徒的條件,例如要傳道,不要貪心但需要接受人們的款待;人們也因遵守大誡命 ──「全心、全靈、全力」愛人被祝福而進入天國。

儘管耶穌治癒了地上許多有病的人,但這法學士的要求更進一步,他要求永生。即使他要求保證在今生之後,不會落地獄而進入天國。所以耶穌便説出記載在《申命紀》 的大誡命:「你應當全心、全靈、全力、全意愛上主,你的天主;並愛近人如你自己。」(申6:4-5)。

耶穌這個教導,其實是自古以來猶太拉比 (老師)的核心教導。神父叮囑這也是耶穌給我們最重要的教導。

但法學士繼續追問:「畢竟誰是我的近人?」(路10:29) 。為了叫法學士和我們更深一步了解如何全心、全靈、全力、全意愛主愛人 ,耶穌說了一個比喻「慈善的撒瑪黎雅人」。

「耶穌答說:「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來,到耶里哥去,遭遇了強盜;他們剝去他的衣服,並加以擊傷,將他半死半活的丟下走了。正巧有一個司祭在那條路上下來,看了看他,便從旁邊走過去。又有一個肋未人,也是一樣;他到了他那裏,看了看,也從旁邊走過去。」但有一個撒瑪黎雅人,路過他那裏,一看見就動了憐憫的心,遂上前,在他的傷處注上油與酒,包紮好了,又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,把他帶到客店裏,小心照料他。第二天,取出兩個銀錢交給店主說:請你小心看護他!不論餘外花費多少,等我回來時,必要補還你。你以為這三個人中,誰是那遭遇強盜者的近人呢?」那人答說:「是憐憫他的那人。」耶穌遂給他說:「你去,也照樣做罷!」(路10:29-37)

耶穌以這個比喻來帶出「大誡命」的精髓。 這一個撒瑪黎雅人就是以全心、全靈、全力去愛他的近人。照猶太人的解釋,「近人」就是同民族的人,無論住多遠,只要是猶太人就是「近人」。耶穌就是要打破這觀念。「近人」不是論膚色或種族,而是論心。

根據傳統,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是敵人。但這撒瑪黎雅人動了憐憫的心,幫助了一個敵人,以他的「全心」去愛。

撒瑪黎雅人又用酒及油為那人抱紮,又付上兩個銀錢給客店主,這就是「全力」去愛。因為對於猶太人,「全力」愛人就是以金錢去幫助人。

神父進一步解釋在中東地方,食用水的條件是極不理想,所以當地人通常都會以酒混入水中飲用,以作消毒之用。 而因為發生這件事的地方是一個沙漠地區,所以油 (橄欖油) 是用來滋潤皮膚以免被太陽灼傷。慈善的撒瑪黎雅人,把要在沙漠生存的兩樣必需品,都給予這個受傷的人,完全沒有顧及自己的安危。

雖然經文中沒有表明牲口是什麼,但估計應該是一隻驢子。這個故事發生在離耶路撒冷三十多公里的耶里哥的苦修院 (St George’s Monastery) 附近。 該地區到處都是陡峭的山坡,對於人類在該地行走是很危險的,因為會隨時失足而跌落山崖。所以,騎在驢子上穿越該地區是最安全的方式 。這代表慈善的撒瑪黎雅人,心裏只是想着拯救這個受傷的人,而沒有顧及自己的處境。他將會需要冒著生命危險在山崖陡壁間徒步往來,這代表他「全靈」愛他的近人。

耶穌說不要問「誰是近人」,而是要解釋「近人」的定義。從天國的角度「近人」是全心、全靈、全力愛的人。耶穌說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成為他人的「近人」。

神父說挑戰是 : “don’t ask who is my neighbour, but am I a neighbour to others?!”

然後路加記載了一個看起來無關的事件,但實際上耶穌在繼續解釋「大誡命」。

「他們走路的時候,耶穌進了一個村莊。有一個名叫瑪爾大的女人,把耶穌接到家中。她有一個妹妹,名叫瑪利亞,坐在主的腳前聽他講話。瑪爾大為伺候耶穌,忙碌不已,便上前來說:「主!我的妹妹丟下我一個人伺候,你不介意嗎?請叫她來幫助我罷!」主回答她說:「瑪爾大,瑪爾大!你為了許多事操心忙碌,其實需要的惟有一件。瑪利亞選擇了更好的一分,是不能從她奪去的。」(路10:38-42)

福音中沒有記錄瑪爾大和瑪利亞兩姐妹有沒有結婚,因為沒有提到她們有沒有丈夫。她們邀請耶穌(一個男人)到家中會引起謠言,特別是在中東,因為只有一種女人會這樣做。 但她們並不害怕,因為她們「全心」愛耶穌,所以勇敢地決定邀請耶穌到她們家中。

瑪爾大忙著在廚房裡做飯,為耶穌服務,她「全力」愛耶穌,而瑪利亞選擇了「全靈」愛耶穌,整個人坐在耶穌前聽衪講話。瑪爾大及瑪利亞的選擇都沒有不對,但姊妹兩人都有不完善的地方。但為什麼耶穌說瑪利亞選擇了一個「更好的一分」? 註:神父重申耶穌沒有説「最好」,只是說「更好」,叮囑大家要清楚這點!

雖然最好是「全心、全靈、全力,愛上主」,但不是人人都能夠有能力用金錢去幫助別人。所以若果不能做到「全力」,就應該以「全心、全靈」」去愛主,因為每個人都應該有能力坐在耶穌前聽衪講話。要知道「全心」及「全靈」都是可以自己作主的。所以瑪利亞所做的不是最好,而只是作了更好的選擇。

但是「全力」就不同了,是外在的力量加在人身上。要做到最好當然是三樣都做到,但是如果一定要選擇,則選自己可以作主的「全心」及「全靈」。沒有「全力」去愛耶穌是比沒有「全靈」去愛耶穌好,這就解釋了耶穌對瑪爾大説的話了。

接下來門徒問耶穌怎樣向天主祈禱,耶穌教導門徒的就是我們所熟悉的「天主經」。

「有一次,耶穌在一個地方祈禱,停止以後,他的一個門徒對他說:「主,請教給我們祈禱,如同若翰教給了他的門徒一樣。」耶穌給他們說:「你們祈禱時要說:父啊!願你的名被尊為聖!願你的國來臨!我們的日用糧,求你天天賜給我們!寬免我們的罪過,因為我們自己也寬免所有虧負我們的人;不要讓我們陷入誘惑。」(路11:1-4)

神父告訴我們「天主經」本來就是指向大誡命 ──《申命紀》: 「以色列!你要聽:上主我們的天主,是惟一的上主。你當全心、全靈、全力,愛上主你的天主。」 (申 6:4-6)

第一句就是要强調天主是唯一的主:我們要「全心」的愛衪。

第二句「願祢的國來臨」: 代表著我們選擇了天主的國,就必須遵循天國的規則,換句話說,遵循十誡的教導並以真福八端的精神生活。

第三句「求袮給我們日用的食糧」: 因為食物給我們生命,我們才可以「全靈」愛主。

第四句「寬免我們的罪過:因為我們自己也寬免所有虧負我們的人」: 「虧負我們的人」是指欠我們錢財的人。寬免欠錢的人代表「全力」愛人,因為對猶太人,「力」就是富裕和有能力。

「不要讓我們陷入誘惑」: 對猶太人最大的誘惑是被逼害而放棄信仰,不再相信天主。

《申命紀》記載了梅瑟教導猶太人,信仰必須要一代一代的傳下去。

「以色列!你要聽:上主我們的天主,是惟一的上主。你當全心、全靈、全力,愛上主你的天主。我今天吩咐你的這些話,你應牢記在心,並將這些話灌輸給你的子女。不論你住在家裏,或在路上行走,或臥或立,常應講論這些話;又該繫在你的手上,當作標記;懸在額上,當作徽號;刻在你住宅的門框上和門扇上。」(申6:4-9)

猶太人認為如果沒有受到誘惑,那就肯定可以一代一代的繼續相信上主。

感謝天主!祈求神父身體健康,繼續帶領我們深入了解天主的聖言,好讓我們把寳貴的信仰一代一代的傳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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