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ctober 3, 2020

今天神父在開始時向我們提及在主日的禮儀讀經中,教會所揀選《瑪竇福音》的章節,全部都是與天國有關。 而實際上,整部《瑪竇福音》都是強調耶穌關於天國的訓導。

在《瑪竇福音》第21-22章描寫耶穌進入耶路撒冷之後,開始挑戰大司祭和經師,因為他們對天國的思想很不正確。他們認為只要守法律就是聖潔的人,就能進入天國。但耶穌告訴他們,即使是病人、盲人、罪婦和稅吏,若願意悔改及皈依基督都可以進入天國。耶穌來是召叫罪人,而不是召叫義人。法利塞人及經師早已有了自己對天國的概念,他們不認同耶穌的教導,耶穌最終也放棄和他們爭持。在第25-26章,耶穌說明願意接受祂的人,不論社會地位,就算是稅吏、門徒、病人、罪人都可以進入天國。

早在《瑪竇福音》的第2章,賢士已經提及猶太人的君王 ── 耶穌。而在耶穌的十字架上,也放了一個名牌寫着「猶太人的君王」。雖然比拉多並不是承認耶穌,但諷刺的是他間接承認了耶穌君王的地位。

耶穌的王國並不是在世上,祂四出宣講天國的福音,卻是一個沒有國家的君王。天國在耶穌死後才出現,這是最矛盾的地方,當天國出現時,君王卻死了。耶穌在死後第三日復活,取回祂的天國。誰接受天國的喜訊便是有福的,不接受的會被審判。

接下來神父帶領我們研讀《瑪竇福音》第18章,耶穌繼續為門徒講解「天國」。

瑪 18:1-4 「就在那時刻,門徒來到耶穌跟前說:「在天國裏究竟誰是最大的?」耶穌就叫一個小孩子來,使他站在他們中間,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:你們若不變成如同小孩子一樣,決不能進天國。所以,誰若自謙自卑如同這一個小孩,這人就是天國中最大的。」 」

在天國誰的身份最大?耶穌說在這世界最小的,在天國將會成為最大的。這讓我們立刻聯想到「真福八端」。

瑪 5:3-12「神貧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天國是他們的。哀慟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他們要受安慰。溫良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他們要承受土地。飢渴慕義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他們要得飽飫。憐憫人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他們要受憐憫。心裏潔淨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他們要看見天主。締造和平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他們要稱為天主的子女。為義而受迫害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天國是他們的。」

耶穌將小朋友形容為「真福」,表面上他們看來最小,但在天國中他們却是最大的。我們要反省耶穌口中「最小」的意思。我們要問問自己,我們雖然已經領了洗,應該是屬於天國的,但我們是否最小的?我們需要祈求聖神的光照,因為要成為最小的,對每一個人都是不同。有人可能是要學習謙遜,有人可能是需要學習在苦痛中光榮天主,有人可能是要真誠地對人對事,有人要放下自我,有人要學習寬恕,有人要愛多一點。總之要成為得最小的,對不同人有不同的意義。

耶穌繼續以小朋友來教訓門徒。 瑪18:5-11 「無論誰因我的名字,收留一個這樣的小孩, 就是收留我;但無論誰,使這些信我的小孩子中的一個跌倒, 倒不如拿一塊驢拉的磨石,繫在他的頸上,沉在海的深處更好。

世界因了惡表是有禍的,惡表固然免不了要來,但立惡表的那人是有禍的。為此,倘若你的手,或你的腳使你跌倒,砍下它來,從你身上扔掉,為你或殘或瘸進入生命,比有雙手雙腳而被投入永火中更好。倘若你的眼使你跌倒,剜出它來,從你身上扔掉,為你有一隻眼進入生命,比有雙眼而被投入永火中更好。

你們小心,不要輕視這些小子中的一個,因為我告訴你們:他們的天使在天上,常見我在天之父的面。【因為人子來是為救那喪亡了的。】

讀到這裏神父提醒我們昨天即十月二日是「護守天使」記念日。經文中説到每一個小朋友都有自己的「天神 」— 即護守天使在天主面前。 其實在我們生命的開始,直至去世為止, 天主為我們每個人安排了一位護守天使,規勸和保護我們。聖詠也有記載:「因為衪必為你委派自己的天使,在你行走的每條道路上保護你。 他們把你托在自己的手掌,不使你的腳在石頭上碰傷。 你可經過在獅子和毒蛇身上,你可踐踏在猛獅和毒龍身上。」詠 91:11-13

耶穌説反對小朋友的人,就等於反對天國。因為「小孩」不僅是指兒童,也包括團體中的弱勢者。耶穌以三點來警戒這些人:

第一,反對天國或阻礙人進入天國,就是自取滅亡:「 使這些信我的小孩子中的一個跌倒, 倒不如拿一塊驢拉的磨石,繫在他的頸上,沉在海的深處更好。」瑪18:6

第二:反對天國的人,若果知道自己是錯的,倒不如除去令自己犯罪的事物,總比跌入地獄好「倘若你的手,或你的腳使你跌倒,砍下它來,從你身上扔掉,為你或殘或瘸進入生命,比有雙手雙腳而被投入永火中更好。倘若你的眼使你跌倒,剜出它來,,從你身上扔掉,為你有一隻眼進入生命,比有雙眼而被投入永火中更好。」瑪18:8-9

耶穌的教導和經師及法利塞人對天國的慨念完全相反,他們認為只要是善人便可進入天國。法利塞人認為只要守十誡和做善事,就是善人,天主就會償報他們。所以若果他們有健康,有很多子女,有錢財或長壽,就代表他們是善人,得到天主的祝福,天國就是他們的。耶穌卻告訴他們,重要的是真正悔改,因為進入天國的是靈魂而不是肉體。

第三,耶穌說那些對付小朋友的人要小心,因為保護他們的天神會彙報天主。天神在天國代表我們,説出我們所作的好事和壞事。

耶穌告誡我們應該關注人的尊嚴,因為天主認識並看重每一個人。

瑪18:12-14 「他們以為如何? 如果一個人有一百隻羊,其中一隻迷失了路,他豈不把那九十九隻留在山上,而去尋找那隻迷失了路的嗎?如果他幸運找著了,我實在告訴你們:他為這一隻,比為那九十九隻沒有迷路的,更覺歡喜;同樣,使這些小子中的一個喪亡,決不是你們在天之父的意願。」

耶穌說的「小子」就是迷失的羊。神父指出「瑪竇福音」和「路加福音」中「迷失的羊」有所不同。瑪竇指的是小朋友被壞人欺負或弱者被惡人迫害,而路加指的是犯了錯而悔改的人。

瑪18:15-18「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了你,去,要在你和他獨處的時候,規勸他;如果他聽從了你,你便賺得了你的兄弟;但他如果不聽,你就另帶上一個或兩個人,為叫任何事情,憑兩個或三個見證人的口供,得以成立。若是他仍不聽從他們,你要告訴教會;如果他連教會也不聽從,你就將他看作外邦人或稅吏。我實在告訴你們:凡你們在地上所束縳的,在天上也要被束縳;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, 在天上也要被釋放。 」

耶穌教導門徒寬恕的步驟:若果兄弟不知道自己做錯了,首先要私下告訴他。因為在解釋之後,你可能賺回了這一個弟兄。不過若果這人不接受你的忠言,第二步就是帶同另一兩個兄弟一同勸勉。但若苦勸無效,最後就要以團體的力量相勸。在團體當中有一些不願意悔改的人,但他們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犯了錯。耶穌說我們唯有把他當作「外教人或稅吏」。但話雖如此,我們也有責任愛護他們,就如耶穌愛了我們一樣。

「小子」雖然是受迫害的人,但他們也有自己應付的責任,就是寬恕迫害他們的人。神父指出這些小子雖然受苦,不是理所當然的就會進入天國。一個謙虛,弱小或受迫害的人並不會自然地進入天國。能夠寬恕迫害自己的人,才可以進入天國,這是很大的挑戰。這就是耶穌説的在世上最小的,在天國就是最大的。

瑪18:19-20「我實在告訴你們:若你們中二人,在地上同心合意,無論為什麼事祈禱, 我在天之父,必要給他們成就,因為那裏有兩個或三個人,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,我就在他們中間。」 

這些章節看來與以上的經文沒有甚麼關係,但耶穌要帶出的是團結的力量。耶穌說當兩三個人一起祈禱時,祂就在我們中間。跟之前的經文相同,當有人犯錯時,我們要找一兩個兄弟一起勸戒,而不是放棄。當整個團體一起,耶穌就必然與我們一起,我們的力量自然會更大。

有兄弟姊妹犯錯,不應該是使團體分裂的原因。我們應該要團結,大家要諒解,大家要寬恕,團體之中要以愛來維持。諒解和寬恕傷害我們的人,是很大的挑戰,但這是進天國的要求。

因為這個挑戰實在很大,天國的要求實在很高,伯多祿也忍不住向耶穌發問。

瑪18:21-22「那時,伯多祿前來對耶穌說:「主啊! 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, 我該寬恕他多少次?直到七次嗎?」耶穌對他說:「我不對你說: 直到七次,而是到七十個七次。 」

為何耶穌說七十個七次呢?神父便著我們翻看《創世記》第四章中加音和亞伯爾的故事。加音殺了他的弟弟亞伯爾,他想天主必會懲罰他。

創 4:13-14:「加音對上主說:「我的罪罰太重,無法承擔。看你今天將我由這地面上驅逐,我該躲避你的面,在地上成了個流離失所的人;那麼凡遇見我的,必要殺我。」

加音聽到這個懲罰感到害怕,便向天主求情,而天主也可憐了加音,對他許下了承諾,凡殺害他的人必會受「七倍的罰」。

創 4:15「上主對他說:「決不這樣,凡殺加音的人,一定要受七倍的罰。」上主遂給加音一個記號,以免遇見他的人擊殺他。」

而加音的第七個後代中,再有加音的名字出現,他的爸爸拉默黑有兩個妻子。這是在聖經中第一個人有兩個妻子的,他是一個兇惡的人,有人想殺掉他。

創4:19-24拉默客娶了兩個妻子:一個名叫阿達,一個名叫漆拉。阿達生了雅巴耳,他是住在帳幕內畜牧者的始組。他的弟弟名叫猶巴耳,他是所有彈琴吹簫者的始祖。同時漆拉也生了突巴耳加音,他是製造各種銅鐵器具的匠人。突巴耳加音有個姊妹名叫納阿瑪拉。

拉默客對自己的妻子說:「阿達和漆拉傾聽我的聲音,拉默客的妻子,靜聆我的言語:因我受傷,殺了一成年;因我受損,殺了一青年;殺加音的受罰是七倍,殺拉默客的是七十七倍。」

拉默黑説出七代之前的祖先加音,如果有人殺他,天主會懲罰七倍。不過現在若果這個青年要殺害拉默黑,將會受到七十個七次的懲罰。拉默黑這一個報復真的很苛刻,若人得罪了他一次,他要報復七十個七次。耶穌串連了想殺害拉默黑的青年人和那些能進入天國的小子。拉默黑就是反對天國的人,小子是行錯了路的人。

伯多祿問耶穌是否需要學習天主寬恕加音七次,但耶穌將拉默黑這凶惡的概念,轉化成為一個非常祟高的理念,就是要寬恕得罪自己的人七十個七次。耶穌告訴我們在天國寬恕的標準,是七十個七次。

《瑪竇福音》十八章第一至四節和十二至十四節是關於小朋友,因無知或被誤導而犯了錯不能進入天堂;第五至第十節是關於犯罪的人。第十五至二十二節說回小朋友,這些屬於天國的人,提醒他們也有責任去寬恕別人七十個七次。接下來的第二十三至三十五節的故事,主人寬恕了僕人的欠債,但僕人卻打了欠他債的人,因此令主人大怒。

瑪18:23-35「為此天國好比一個君王,要同他的僕人算賬。他開始算賬的時候, 給他送來一個欠他一萬「塔冷通」的,因他沒有可還的,主人就下令,要他把自己和妻子兒女,以及他所有的一切,都變賣來還債。那僕人就俯伏在地叩拜他說:主啊! 容忍我吧! 一切我都要還給你。那僕人的主人就動心把釋放了,並且也赦免了他的債。

那僕人正出去時,遇見一個欠他一百「德納」的同伴,他就抓住他,扼住他的喉嚨說:還你欠的債! 他的同伴就俯伏在地哀求他說:容忍我吧!我必還給你。可是他不願意,且把他下在監裏,直到他還清了欠債。他的同伴看見所發生的事,非常悲憤,遂去把所發生的一切告訴了主人。

於是主人把那僕人叫來,對他說:惡僕! 因為你哀求了我,我赦免了你那一切的債;難道你不該憐憫你的同伴,如同我憐憫了你一樣嗎!他的主人大怒,遂把他交給刑役,直到他還清所欠的一切。如果你們不各自從心裏寬恕自己的弟兄,我的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。」 

主人寬恕了僕人,不需要他償還欠下的債,希望他可以重新開始。雖然這個主人寬恕了僕人,但他是不會重獲失去了的一萬個塔冷通。雖然寬恕改變不了過去的事,但寬恕可以改變將來;主人和僕人的關係不同了,主人的心開放了,僕人也應該心存感恩。可惜那僕人卻不是同樣對待欠他錢的人,當他轉頭遇到了欠他一百個「德納」的人,就立刻逼他償還,且把他押在監裏。因為僕人的不寬恕,主人也以同樣的方式對他。

當我們提醒兄弟承認自己的罪,是應該希望他們將來不再犯錯,而不是在已經過去的事上糾纏。

神父叮囑我們反思,為甚麼寬恕傷害了我們的人這樣困難?因為發生了的事是沒有辨法改變的,傷口亦不能完全還原。既然寛恕改變不到過去,我們務必對寬恕重新定位。寬恕是向前看,而不是在向後看。這是因為寬恕帶來將來──寬恕帶來希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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