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神父帶領我們從禮儀的角度看《瑪竇福音》,意思是我們將要研讀主日的讀經。
整部《瑪竇福音》都是關於天國,而這幾個主日的讀經是關於耶穌的比喻。《瑪竇福音》可分為七個部份,而第二十七主日的讀經是屬於第六個部份:耶穌對天國的最後教導。這個部份全歸納在甲年第二十五至三十三主日,涵蓋《瑪竇福音》第二十章至二十五章如下:
第25主日:僱工的比喻 (瑪20:1-6)
第26主日:二子的比喻 (瑪21:28-32)
第27主日:惡園戶的比喻 (瑪21:33-43)
第28主日: 婚宴的比喻 (瑪21:28-32)
第29主日: 納稅的問題 (瑪22:1-14)
第30主日:最大誡命的問題 (瑪22:34-40)
第31主日:痛斥經師和法利塞人 (瑪23:1-12)
第32主日: 十童女的比喻 (瑪25:1-13)
第33主日: 塔冷通的比喻 (瑪25:14-30)
神父提醒我們讀經要留意上下文,因為這個週末是甲年第二十七主日,所以他與我們重溫第二十六主日的讀經。
因為司祭長及長老挑戰耶穌的權柄,祂於是說二子的比喻:
「你們以為怎樣?從前有一個人,有兩個兒子,他對第一個說:孩子!你今天到葡萄園裏去工作罷!他回答說:主,我去。但他卻沒有去。他對第二個也說了同樣的話,第二個卻答應說:我不願意。但後來悔悟過來,而又去了。二人中那一個履行了父親的意願?」他們說:「後一個。」耶穌對他們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:稅吏和娼妓要在你們以先進入天國,因為若翰來到你們這裏履行了正義,你們仍不相信他,稅吏和娼妓倒相信了;至於你們,見了後,仍不悔悟去相信他。」(瑪21:28-32)
在比喻中我們看到,改變之前不好的決定並不是一種缺陷,因為願意悔改而做好事才是值得學習的態度。對與錯並不在於想法的改變,不願意悔改才是進入天國的障礙。
第二十七主日的讀經就是從這個背景出發。耶穌並不是在強化之前比喻的信息,祂是在教導不悔改的後果。
惡園戶的比喻:「你們再聽一個比喻罷!從前有一個家主,培植了一個葡萄園,周圍圍上籬笆,園內掘了一個榨酒池,築了一個守望臺,把它租給園戶,就離開了本國。快到收果子的時節,他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裏去收果子。園戶拿住了僕人,將一個鞭打了,將一個殺了,將另一個用石頭砸死了。他再打發一些僕人去,人數比以前還多;園戶也一樣對待了他們,最後他打發自己的兒子到他們那裏去,說:他們會敬重我的兒子。但園戶一看見是兒子,就彼此說:這是繼承人;來!我們殺掉他,我們就能得到他的產業。於是他們拿住他,把他推到園外殺了。那麼,當葡萄園的主人來時,他要怎樣處置那些園戶呢?」他們回答說:「要凶惡地消滅那些凶惡的人,把葡萄園另租給按時給他繳納出產的園戶。」耶穌對他們說:「『匠人棄而不用的石頭,反而成了屋角的基石;那是上主的所行所為,在我們眼中,神妙莫測』的這句經文,你們沒有讀過嗎?為此,我對你們說:天主的國,必由你們中奪去,而交給結果子的外邦人。(瑪21:33-43)
神父解釋「家主」希臘文是 oikodespotes – oikos 是家 – despotes 是領導者、有權力和責任的人,並不一定是負面的意思。《瑪竇福音》使用了多次「家主」oikodespotes 這個名詞,因為當時的社會貧富懸殊:有些人非常富有,有些人擁有田地,有些人什麼都沒有。而聽耶穌說比喻的群眾是來自不同的背景;有些聽眾是有「家主」的地位: 司祭長,經師,法利塞人,但也有很多窮人例如農夫、妓女等。因為他們的背景不同,所以他們對耶穌比喻的理解也不會一樣。
神父說重要的是要記住當福音提及「家主」的時候,不一定是代表天主,有時也是在暗示是魔鬼,所以要小心閱讀經文。
「葡萄園」也是《瑪竇福音》比喻中一個常用的名詞。在舊約中,特別是在先知書「葡萄園」代表以色列,天主的子民。
《依撒依亞先知書》清楚解釋了培植「葡萄園」的過程。
「他翻掘了土地,除去了石塊,栽上了精選的葡萄樹,園中築了一座守望台,又鑿了一個榨酒池:原希望它結好葡萄,它反倒結了野葡萄。」(依5:2)
葡萄園通常都是家族繼承的,如果從零開始,培植葡萄園是非常耗時且艱巨的工程。除此之外,中東地區到處都是石頭,而培植「葡萄園」需要除去石頭,找到附近棄置石頭的地方很困難。所以人便將原本沒用的石頭,用來建造守望台、榨酒池、梯田牆壁等。
『匠人棄而不用的石頭,反而成了屋角的基石;那是上主的所行所為,在我們眼中,神妙莫測』(瑪21:42) ── 這句經文不言而喻的背景及其深層意義顯而易見。
「園戶」是實際在土地上耕種的人。富有的家主不會因要工作而弄髒自己的雙手。因為他們有錢,所以可以僱用其他人來耕種,他們並沒有參與體力勞動。
家主是不會進入田地,他只是把地方租給園戶耕種。園戶會拿取葡萄園所出產的十分之一作收入,其他的都歸園主所有。支付的租金不是金錢,而是葡萄的果實。這以出產物支付租金的安排,在當時是很普通的做法。這種交易的方式,通常都是預先安排,及雙方同意的,所以可以稱得上是「公義」的租金。
到了收果子的時節,即九月至十月秋收期間,家主便派僕人到園戶那裏收租。園戶不但不願意支付租金 (葡萄),還將僕人一個鞭打,一個殺了,另一個用石頭砸死。因為園戶以為殺死收債人之後,就沒有債務需要償還。神父指出勾打和殺害僕人並不是這個比喻的主要目的。
看到僕人們受到的待遇後,家主理應派出士兵或保安到園戶那裏收租,但他卻打發自己的兒子到他們那裏去。愚蠢嗎?也許他認為權威和聲望會嚇倒園戶屈服。但園戶看見是家主的兒子,就拿住他,把他推到園外殺了。因為園戶認為如果殺了家主的繼承人,他們就會得到葡萄園的繼承權。
神父解釋根據Torah猶太教的核心,產業不得由家庭外的人繼承。猶太法律是不容許家產傳給外人。所以,透過殺死承繼人來繼承土地的計劃聽來是荒謬和一廂情願的。但是有一個例外。唯一可能性,是家主是一個猶太改宗者(歸依猶太教);那麼他的遺產就歸那些耕種土地的人。這裏的情況可能就是這樣。因為根據較早的經文,我們看到家主需要自己建造葡萄園,即不是承繼的產業。如果他及他的兒子都死去,葡萄園將留給園戶。這種種都顯示家主並不是一個猶太人。
神父說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比喻,因為正如聖保祿宗徒在《羅馬書》說,我們就是屬於外邦教會的人,被接上去的橄欖樹枝:「假如有幾條橄欖樹枝被折下來,而你這枝野橄欖樹枝被接上去,同沾橄欖樹根的肥脂,就不可向舊樹枝自誇。如果你想自誇,就該想不是你托着樹根,而是樹根托着你。或者你要說:樹枝被折下來,正是為叫我接上去。不錯,他們因了不信而被折下來,你要因着信,纔站得住。你決不可心高氣傲,反應恐懼,因為天主既然沒有憐惜了那些原有的樹枝,將來也許不憐惜你。可見天主又慈善又嚴厲:天主對於跌倒了的人是嚴厲的,對於你卻是慈善的,祇要你存留在他的慈善上;不然你也必要被砍去。至於他們,如果他們不固執於無信之中,必會再被接上去,因為天主有能力重新把他們接上去。其實,如果你這由本生的野橄欖樹上被砍下來的,逆着性被接在好橄欖樹上,何況他們那些原生的樹枝,豈不更容易接在自己原來的橄欖樹上麼?」(羅11:17-24)
但這不是這個比喻的主題,而是園戶沒有支付公正的租金—即沒有公義。然後他們又犯下了殺害繼承人的罪行。
毆打和殺害,都是用來避免支付租金的手段,也是罪!但犯罪背後的原因是另一個罪:不支付公義的報酬。這是所有其他罪行之母。
跟着耶穌問了群眾一個問題:「那麼,當葡萄園的主人來時,他要怎樣處置那些園戶呢?」(瑪21:40)
這個就是比喻的主題:正義與審判。
司祭長給了答案:「要凶惡地消滅那些凶惡的人,把葡萄園另租給按時給他繳納出產的園戶。」(瑪21:41)
司祭長的答案是正確,他們很高興因為以為自己就是比喻中的家主。
耶穌對他們說:「『匠人棄而不用的石頭,反而成了屋角的基石;那是上主的所行所為,在我們眼中,神妙莫測』的這句經文,你們沒有讀過嗎?為此,我對你們說:天主的國,必由你們中奪去,而交給結果子的外邦人。(瑪21:42)
耶穌證實了他們的答案是正確,但扭轉了他們的期望。司祭長是園戶而不是家主!
奇怪的是耶穌在回答他們的時候,引用了聖詠的句子:「匠人棄而不用的石頭,反而成了屋角的基石;那是上主的所行所為,在我們眼中,神妙莫測」(詠118:22-23)
看來這不符合對話的上下文,但耶穌卻將這句子加插在回答之間 (瑪21:41和 瑪21:43)。祂指的是被殺的兒子,而不是關於園戶或家主的反應。
這一個比喻以三個獨立的教訓結束,但這些教訓似乎與上下文不太相符。
這個比喻的教訓有三種可能性:
- 不結果子的緣故的審判 (瑪21:40-41)
- 被拒絕的石頭/兒子 (瑪21:42)
- 天國賜給新園戶 (瑪21:43)
神父問那一個是比喻的訊息?其中之一還是全部三個?
神父說這個主日的讀經一《依撒依亞先知書》(依5:1-7) 會給我們啟發。神父提醒我們,聖教會安排在彌撒中的讀經一都是與當日的福音有關係的。因為選讀的福音都是獨立的故事,沒有上下文承接,所以很容易曲解了福音的精髓。但因為讀經一是與福音相連,所以有啟發的作用,使信眾明白應該怎樣理解當日的福音。
「我要為我的愛友謳唱一首論及他葡萄園的愛歌:我的愛友有一座葡萄園,位於肥沃的山崗上;他翻掘了土地,除去了石塊,栽上了精選的葡萄樹,園中築了一座守望台,又鑿了一個榨酒池:原希望它結好葡萄,它反倒結了野葡萄。耶路撒冷的居民和猶大人啊!現在請你們在我與我葡萄園之間,判別是非:我為我的葡萄園所能做的,還有甚麼沒有做到?我原希望它結好葡萄,為甚麼卻結了野葡萄?現在我要告訴你們,我將怎樣對待我的葡萄園:我必撤去它的籬笆,讓它被吞噬;拆毀它的圍牆,讓它受踐踏;我要使他變成荒地,不再修剪,不再耕鋤,荊棘和蒺藜將叢叢而生;並且我要命令雲彩不再在它上降下時雨。萬軍上主的葡萄園就是以色列家,而猶大人即是他鍾愛的幼苗。他原希望正義,看,竟是流血;他原希望公平,看,卻是冤聲!」(依5:1-7)
神父指出讀經一的重點是:判別,正義,公平。這些都是指向主日福音的精神。
神父說我們要看先知書的上下文,整個第五章指出猶大家 (猶太人)的不忠,雖然天主深愛他們,他們還是拜偶像,所以受到天主的審判。經文指出天主悉心照顧葡萄園,自然情況下葡萄園應出產好的果子。但為什麼竟然會結出野葡萄?這是一個非常不自然的逆轉 unnatural reversal。違反了大自然的定律,不應該發生的事發生了!
神父重提上一個主日的讀經:二子的比喻 (瑪21:28-32)。雖然兒子在當初不想做好,但後來決定悔改做好,但這個主日的讀經剛剛相反。本來是好的葡萄園,竟然結出酸葡萄?!神父問我們看不看到其中的關係?
神父告訴我們在以色列,若果把兩棵葡萄樹種在同一土地上,接受同樣的水分及陽光,但如果種植的人只給其中一棵樹特別照顧,例如修剪樹枝,在兩三年之後受到特別照顧的樹會生出很美好的果子,但另一棵缺乏照顧的樹就會生出酸葡萄。這些葡萄樹與人有很親密的關係,需要人的關注 (attention)。有人小心照顧的葡萄樹就會生出美好的果實。
神父認為先知書指出好的葡萄樹不能結出好的果實,是與這幾個星期取自《瑪竇福音》的主日讀經有關係:詛咒無花果樹 – 無花果樹應該結出果子卻沒有 (瑪21:18-22),二子的比喻- 悔改做好 (瑪21:28-32) 。
再看讀經一《依撒依亞先知書》:從 (依5:5) 開始,敘述一系列的懲罰:首先針對葡萄樹,但從 (依5:8) 開始他針對猶大家 (猶太人) 。
神父問福音與讀經一有什麼關係?神父之前提供是三個假設那一個是相關的?
- 不結果子的緣故的審判 (瑪21:40-41)
- 被拒絕的石頭/兒子 (瑪21:42)
- 天國賜給新園戶 (瑪21:43)
神父與我們先看第三個假設:天國賜給新園戶。葡萄園等如天國 (瑪21:43),但沒有對應讀經一 (依5:1-7) 的內容,沒有連結。先知書第五章的背景是對猶大家的譴責和懲罰,他們都會被流放。在先知書 (依5:27) 有六個「無」字,意思是沒有人留下。經文沒有提到新的人民、新的機會、或新的開始。所以這個想法不可能是福音與讀經一的信息。
第二個假設:被拒絕的石頭/兒子。被拒絕的石頭/兒子的教訓 (瑪21:43) 似乎與讀經一被拒絕的葡萄樹有關 (依5:5-6)。但卻有一個很大的區別:被拒絕的石頭/兒子是針對天主使者的故意行為。「拒絕」不是結果,而是手段,與結好果子無關。讀經一中被拒絕的葡萄樹是對不結好果子的懲罰,「拒絕」是一個結果。因此除了「拒絕」主題外,這兩個經文都沒有相似的地方。所以這不可能是讀經的訊息。
第一個假設:不結果子的緣故的審判。這似乎與讀經一相關 (對不結好果子的判斷)。但神父指出我們要注意分別:讀經一說葡萄樹沒有結出好葡萄,福音說園戶 (不是葡萄樹) 沒有給葡萄 (根據經文出產可能是很豐富)。讀經一說因葡萄園不出產好葡萄而受到懲罰,福音說園戶因不付葡萄租金而受到懲罰。「葡萄樹」和「園戶」之間有連結嗎?
在讀經一 ,以色列家即猶大家也即是葡萄園。如果我們理解讀經一的葡萄樹是以色列,以及《瑪竇福音》的園戶是以色列,那麼這就形成了有邏輯的連結。
葡萄樹 (讀經一) = 以色列 = 園戶 (福音)
葡萄樹就是園戶!他們有着相似的命運!
他們都受到審判和懲罰。葡萄樹被毁了,而園戶也陷入了「悲慘的結局」(瑪21: 41) 。
因此,福音與讀經一的連結就是審判和正義。
福音中的審判是:「要凶惡地消滅那些凶惡的人,把葡萄園另租給按時給他繳納出產的園戶。」 (瑪21:41)
福音中的公義是:「必由你們中奪去,而交給結果子的外邦人。」(瑪21:43)
審判和正義是這幾個主日讀經的主題或背景:個人對天國的選擇,以及糾正錯誤的個人自由選擇。當一個人不糾正錯誤的選擇,就會有一個正義的判決 。
神父着我們記住上下文:司祭長問耶穌將商人趕出聖殿時是依據什麼權威行事的。
耶穌答這是非常明顯的:人們稱他為「達味之子」,洗者若翰的權柄與祂的權柄是一樣的,他所行的神跡證明了祂的權柄,然而司祭長卻拒絕悔改和相信,而稅吏和娼妓倒相信了。
拒絕悔改的後果是嚴厲的審判,否則要承擔自己選擇的後果。
選擇天國是我們的責任,如果選擇錯誤是可以糾正的,因為天主總是給我們悔改的機會。最好的例子在《路加福音》與耶穌一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右盜,在生命最後一刻求耶穌的憐憫。
「耶穌,當你來為王時,請你紀念我!」耶穌給他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:今天你就要與我一同在樂園裏。」(路23:42-43)
作為基督徒,我們是有福的。 我們的主是慈悲的,充滿憐憫,不斷盼望我們悔改。
神父說今天我們研讀的並不是新的教導,這個主題已經在《瑪竇福音》第三章若翰講道施洗時傳達了── 悔改,結相稱的果實,不糾正錯誤就會被審判 。
「那時,洗者若翰出現在猶太曠野宣講,說:「你們悔改罷!因為天國臨近了。」(瑪3:2)
「那麼,就結與悔改相稱的果實罷!」(瑪3:8)
「斧子已放在樹根上了,凡不結好果子的樹,必被砍倒,投入火中。(瑪3:10)
「他的簸箕已在他手中,他要揚淨自己的禾場,將他的麥粒收入倉內,至於糠秕,卻要用不滅的火焚燒。」(瑪8:12)
最後,神父叮囑我們反省以下兩個問題:
今天,我是否應該以天主公義的審判來生活和做每一個決定?
天主的審判是充滿憐憫和慈悲,祂總是給我們多次悔改的機會,永遠希望我們皈依。問題是我們是否願意給他人多次機會?
神父再次叮囑,如果我們用心閱讀上下文,就會察覺到福音全部都是相關的。
感謝天主!在這個動盪時刻,我們還有機會跟神父學習聖言!
祈求天主保守神父、及聖地各位兄弟姊妹,平安越過窘境,願和平即將來臨!!
求主俯聽我們的祈禱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