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ovember 11, 2023

今天神父以一個概括的形式,與我們分享甲年亦即「瑪竇年」的第28至33主日的讀經。

甲年第28主日: 讀經一《依撒依亞先知書》25:6-10 / 福音《瑪竇福音》第22章1-14節:婚宴的比喻

甲年第29主日: 讀經一《依撒依亞先知書》45:1, 4-6 / 《瑪竇福音》第22章15-21節:納稅的問題

甲年第30主日: 讀經一《出谷紀》22:20-26 / 福音《瑪竇福音》第22章34-40節:最大誡命的問題

甲年第31主日: 讀經一《馬拉基亞先知書》1:14-2:2, 2:8-10 / 福音《瑪竇福音》第23章1-12節:痛斥經師和法利塞人

甲年第32主日: 讀經一《馬拉基亞先知書》1:14-2:2, 2:8-10 / 福音《瑪竇福音》第25章1-13節:十童女的比喻

甲年第33主日: 讀經一《箴言》:31:10-13, 19-20, 30-31 / 主日福音《瑪竇福音》第25章14-30節:塔冷通的比喻

首先,我們從第28主日的福音開始,即《瑪竇福音》第22章1-14節 ──  婚宴的比喻:耶穌又開口用比喻對他們說:「天國好比一個國王,為自己的兒子辦婚宴。他打發僕人去召被請的人來赴婚宴,他們卻不願意來。又派其他的僕人去,說:『你們對被請的人說:看,我已經預備好了我的盛宴,我的公牛和肥畜都宰殺了,一切都齊備了,你們來赴婚宴罷!』他們卻不理:有的往自己的田裏去了,有的作自己的生意去了;其餘的竟拿住他的僕人,凌辱後殺死了。國王於是動了怒,派自己的軍隊消滅了那些殺人的兇手,焚毀了他們的城市。然後對僕人說:『婚宴已經齊備了,但是被請的人都不配。如今你們到各路口去,凡是你們所遇到的,都請來赴婚宴。』那些僕人就出去到大路上,凡遇到的,無論壞人好人,都召集了來,婚宴上就滿了坐席的人。國王進來巡視坐席的客人,看見在那裏有一個沒有穿婚宴禮服的人,便對他說:『朋友,你怎麼到這裏來,不穿婚宴禮服?』那人默然無語。國王遂對僕役說:『你們捆起他的腳和手來,把他丟在外面的黑暗中:在那裏要有哀號和切齒。』因為被召的人多,被選的人少。」

教會在甲年所選讀的讀經主題都是關於「天國」並強調耶穌基督是君王。但為什麼沒有穿禮服的人受到這樣嚴厲的懲罰?看來有點不合情理,因為人是從「各路口」被邀請回來的,那麼怎會有時間去換禮服出席婚宴?

神父着我們要留心細讀,經文是沒有敘述人被邀請之後要立刻參加婚宴。重點是其他人有時間去換上禮服才來參加婚宴,為什麼這個人沒有換禮服?到底經文要表達的是什麼?

神父說每當作了一個決定之後,就要採取必須和適當的行動:例如開課之前要安排時間上課,買新書,及放棄花在其他事情上的時間,專注於學習等等。天國也是一樣!既然選擇要進入天國,就要作出必須的行動;做善事、愛主愛人、及下定決心不再犯罪。神父強調說:”You must have appropriate actions to follow a decision.”

神父説要證明這理解是正確,就必須閱讀這個主日的第一篇讀經:《依撒依亞先知書》25:6-10:萬軍的上主在這座山上,要為萬民擺設肥甘的盛宴,美酒的盛宴;肥甘是精選的,美酒是醇清的。在這座山上,你要撤除那封在萬民上的封面,那蓋在各國上的帷幔。他要永遠取消死亡,吾主上主要從人人的臉上拭去淚痕,要由整個地面除去自己民族的恥辱:因為上主說了。到那一天,人要說:「看!這是我們所依賴拯救我們的天主;這是我們所依賴的上主,我們要因他的救援鼓舞喜樂,因為上主的手停留在這山上。」敵人要在自己的地方受踐踏,有如禾稭被踐踏在糞坑之中。

雖然這兩篇讀經都是關於參加宴會,但訊息卻不相同。《依撒依亞先知書》是講述天主帶來救恩,我們「因他的救援鼓舞喜樂」;這就是適當的回應。天主為我們安排了各樣美好的事情,我們不應置之不理漠不關心。福音描述那些被邀請參加婚宴的人所作的反應是不對的,而讀經一卻描述了適當的回應。

第29主日的福音是《瑪竇福音》第22章15-21節 ── 納稅的問題:那時,法利塞人去商討怎樣在言談上叫耶穌入圈套。他們遂派自己的門徒和黑落德黨人到他跟前說:「師傅,我們知道你是真誠的,按真理教授天主的道路,不顧忌任何人,因為你不看人的情面。如今請你告訴我們:你以為如何?給凱撒納稅,可以不可以?」耶穌看破他們的惡意,就說:「假善人,你們為甚麼要試探我?拿一個稅幣給我看看!」他們便遞給他一塊〈德納〉。耶穌對他們說:「這肖像和名號是誰的?」他們對他說:「凱撒的。」耶穌對他們說:「那麼,凱撒的,就應歸還凱撒;天主的,就應歸還天主。」他們聽了大為驚異,遂離開他走了。

神父說這個主日的福音是上主日的延續。在28主日帶出的訊息是適當的行為,而在這個29主日是解釋什麼是適當的行為。

神父問這主日福音的意義是什麼?我們是否只需要給天主那原是屬於祂的,而不需要給天主我們認為是屬於自己的?我們是否只在主日才給天主時間:例如只在星期日才參加彌撒及靈修?而在星期一至六,則只顧俗世的生活而將天主擱置一旁?我們的信仰是否變成了一個星期日的宗教?神父問是否星期日才是屬於天主的,而星期一到星期六屬於是我們自己的?從表面上這看這個福音解釋似乎是這樣,但這並不正確。神父說這是非常危險的!因為信仰與生活是不可分割的。

我們必須細讀這個主日的第一篇讀經 ──《依撒依亞先知書》45:1, 4-6:上主這樣對他的受傅者居魯士說──我牽着他的右手,使他蹂躪他面前的列國,解除列王的腰帶;我在他前開啟城門,使門戶不再關閉。為了我的僕人雅各伯和我揀選的以色列的緣故,我提着你的名召叫了你,給你起了這個稱號,縱然你還不認識我。我是上主,再沒有另一位;除我以外,沒有別的神;雖然你還不認識我,我卻武裝了你,為叫從日出到日落之地的人都知道:除我之外,再沒有另一位。我是上主,再沒有另一位」

上主稱居魯士為「受傅者」,原文希伯來文是「默西亞」,這是舊約第一次提到「默西亞」。猶太人認為上主只是猶太人的天主,而居魯士是一個拜外神的波斯皇帝。天主不只揀選一個不信祂的外邦人為默西亞,更為他開啟列國的城門。先知要說的是世上所有君王的權柄都是來自天主,如果非猶太人的皇帝權力是來自天主,那猶太人君王的權柄更是來自天主了。讀經中更強調除了上主之外沒有別的神。當我們將讀經一與福音一起誦讀,就會明白全部都是屬於上主的。所以,雖然經濟、權力及世上的一切,看似是屬於世上的當權者,但其實是全屬於天主的。所以不只是星期日,我們星期一至星期六的私人時間、所有活動都是屬於天主的,因為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是天主的。

第30主日的福音是《瑪竇福音》第22章34-40節──最大誡命的問題: 法利塞人聽說耶穌使撒杜塞人閉口無言,就聚集在一起;他們中有一個法學士試探他,發問說:「師傅,法律中那條誡命是最大的?」耶穌對他說:「『你應全心,全靈,全意,愛上主你的天主。』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命。第二條與此相似:『你應當愛近人,如你自己。』全部法律和先知,都繫於這兩條誡命。」

神父說這三個主日的福音是相互關聯的。在28主日說要有適當的行為,29主日說什麼是適當的行為,而30主日解說怎樣去做才是適合的行動。福音說這很直接簡單,就是以愛主愛人為出發點,導航每一天的行動及決定。我們可在讀經一找到具體的例子 ──《出谷紀》22:20-26:對外僑,不要苛待和壓迫,因為你們在埃及也曾僑居過。對任何寡婦和孤兒,不可苛待;若是苛待了一個,他若向我呼求,我必聽他的呼求,必要發怒,用刀殺死你們:這樣,你們的妻子也要成為寡婦,你們的兒子也要成為孤兒。如果你借錢給我的一個百姓,即你中間的一個窮人,你對他不可像放債的人,向他取利。若是你拿了人的外氅作抵押,日落以前,應歸還他,因為這是他惟一的鋪蓋,是他蓋身的外氅;如果沒有它,他怎樣睡覺呢?他若向我呼號,我必俯聽,因為我是仁慈的。

第31主日的福音是《瑪竇福音》第23章1-12節──痛斥經師和法利塞人:那時,耶穌對民眾和他的門徒講論說:「經師和法利塞人坐在梅瑟的講座上:凡他們對你們所說的,你們要行要守;但不要照他們的行為去做,因為他們祇說不做。他們把沉重而難以負荷的擔子捆好,放在人的肩上,自己卻不肯用一個指頭動一下。他們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為叫人看;為此,他們把經匣放寬,衣繸加長;他們又喜愛筵席上的首位,會堂中的上座;喜愛人在街市上向他們致敬,稱他們為〈辣彼〉。至於你們,卻不要被稱為〈辣彼〉,因為你們的師傅祇有一位,你們眾人都是兄弟;也不要在地上稱人為你們的父,因為你們的父祇有一位,就是天上的父。你們也不要被稱為導師,因為你們的導師祇有一位,就是默西亞。你們中那最大的,該作你們的僕役。凡高舉自己的,必被貶抑;凡貶抑自己的,必被高舉。」

看來這與之前的三個主日的福音沒有關係。經文描述耶穌在批評「假善人」的行為,他們貪圖「銜頭」是為了引起別人的注意。神父說上下文是很重要,若果耶穌是叫人不要稱父親為父,這豈不是與十誡中的第四誡「孝敬父母」相違?

耶穌指出經師和法利塞人喜歡在筵席上坐在首位,似乎這福音也與「筵席」有關。耶穌教導不要為了虛銜而驕傲,為了引人注目而渴望擁有銜頭。被稱為〈辣彼〉或擁有銜頭並無不妥,重要的是出發點。如果目標是為了炫耀,或者被為了別人稱讚就就不對了。所以,我們讀經不可斷章取義,必須連貫上下文一起閱讀。聖經會解釋聖經。

為了更加了解經文的意思,我們參考閱讀讀經一《馬拉基亞先知書》1:14-2:2, 2:8-10:那在家畜群中原有公的,且許了願,卻拿有殘疾的獻給上主的騙子,是可詛咒的!我是大王──萬軍的上主說:我的名在異民中必受敬畏。司祭們!這是向你們提出的警告:如果你們不聽從,不把光榮我名的事放在心上──萬軍的上主說──我必使詛咒臨到你們身上,必使你們的祝福變為詛咒。我已詛咒了,因為你們中誰也沒有把這事放在心上。但是,你們卻離棄正道,使許多人在法律上跌倒;你們破壞了我和肋未所立的盟約──萬軍的上主說。為此,我也使你們受全體人民輕賤卑視,因為你們沒有遵行我的道,在施教上觀情顧面。我們不是共有一個父親嗎?不是一個天主造生了我們嗎?為甚麼我們彼此欺騙,褻瀆我們祖先的盟約?

經文是在責備敗壞的司祭;不但沒有導人向善更使許多人跌倒,在獻祭時也是敷衍了事,沒有為天主獻上最好的。他們既然身為司祭,卻沒有盡司祭的責任,沒有作出適當的回應。

讀到這裏,我們看到這個主日的讀經與之前三個主日的讀經是有關連的。這個主日表達的是我們不應該做的事,及不適當的回應。第28至第30主日的讀經是正面的回應,而這一個主日的讀經是表達負面的行為。

第32主日的福音是《瑪竇福音》第25章1-13節──十童女的比喻:「那時,天國好比十個童女,拿着自己的燈,出去迎接新郎。她們中五個是糊塗的,五個是明智的。糊塗的拿了燈,卻沒有隨身帶油;而明智的拿了燈,並且在壺裏帶了油。因為新郎遲延,她們都打盹睡着了。半夜有人喊說:新郎來了,你們出來迎接罷!那些童女遂都起來,裝備她們的燈。糊塗的對明智的說:把你們的油,分些給我們罷!因為我們的燈快要滅了!明智的答說:怕為我們和你們都不夠,更好你們到賣油的那裏去,為自己買罷!她們去買的時候,新郎到了;那準備好了的,就同他進去,共赴婚宴;門遂關上了。末後,其餘的童女也來了,說:主啊!主啊!給我們開門罷!他卻答說:我實在告訴你們:我不認識你們。所以,你們該醒寤,因為你們不知道那日子,也不知道那時辰。」

這是一個大家很熟悉的比喻,但今天神父卻給了我們一個全新的解說。神父說我們不應該學習那五個明智的童女,因為她們自私!

神父告訴我們重溫耶穌山中聖訓的教導:《瑪竇福音》5:40-42「那願與你爭訟,拿你的內衣的,你連外衣也讓給他。若有人強迫你走一千步,你就同他走兩千步。求你的,就給他;願向你借貸的,你不要拒絕。」

從神父的角度,這五個「明智」的童女的行為是不對的,不是一個基督徒合適的行動。神父更認為是因為新郎遲到,那五個「糊塗」的童女的油才會耗盡。所以經文所指的新郎並不是天主。為了探明這個演繹並無不妥,神父帶領我們閱讀該主日的讀經一《智慧篇》6:12-17:所以你們應思慕我的話,珍愛我的話,如此,你們必深受教益。智慧是光明的,從不暗淡;愛慕她的,很容易看見她;尋覓她的,就可找到她;一有追求她的志願,她必預先顯示給他們。早起尋求她的,不必費勞,因為必發現她坐在門前。思念智慧,是齊全的明哲;為她守夜不寐的,很快就必無顧慮。因為,智慧到處尋找配得上自己的人,她在路上親切地把自己顯示出來,很關心地迎接他們。

「智慧」好像一位善解人意的女仕,不用人到處尋找,她已站在門口準備隨時協助。她的態度及行為與五個「明智」的童女全相反,不用人開口她已出手相助。神父認為若果五個「明智」的童女是遵守耶穌的訓導,她們便會幫助那五個被稱為「糊塗」的童女。神父說我們應該向「智慧」學習,關心身邊人的需要,不用人開口已能盡力幫助別人。

第33主日的福音是《瑪竇福音》第25章14-30節 ──  塔冷通的比喻:「天國又如一個要遠行的人,將自己的僕人叫來,把財產托付給他們:按照他們的才能,一個給了五個〈塔冷通〉,一個給了兩個,一個給了一個;然後動身走了。那領了五個〈塔冷通〉的,立刻去用來營業,另外賺了五個。同樣,那領了兩個的,也賺了另外兩個。但是,那領了一個的,卻去掘開地,把主人的銀子藏了。過了多時,僕人的主人回來了,便與他們算賬。那領了五個〈塔冷通〉的上前來,呈上另外五個〈塔冷通〉說:主啊!你曾交給我五個〈塔冷通〉,看,我賺了另外五個〈塔冷通〉。主人對他說:好!善良忠信的僕人,你既在少許事上忠信,我必委派你管理許多大事:進入你主人的福樂罷!那領了兩個〈塔冷通〉的也前來說:主啊!你曾交給我兩個〈塔冷通〉,看!我賺了另外兩個〈塔冷通〉。主人對他說:好!善良忠信的僕人!你既在少許事上忠信,我必委派你管理許多大事:進入你主人的福樂罷!隨後,那領了一個〈塔冷通〉的也前來說:主啊!我原知道你是個刻薄的人,在你沒有下種的地方收割,在你沒有散布的地方聚斂。因為我害怕,所以我去把你的〈塔冷通〉藏在地下;看!你的仍還給你。主人回答說:可惡懶惰的僕人!你既知道:我在沒有下種的地方收割,在沒有散布的地方聚斂;那麼,你就該把我的銀子,交給錢莊裏的人,待我回來時,把我的連本帶利取回。所以,你們把這個〈塔冷通〉從他手中奪過來,給那有了十個〈塔冷通〉的,因為凡是有的,還要給他,叫他富裕;那沒有的,連他所有的,也要由他手中奪去。至於這無用的僕人,你們把他丟在外面的黑暗中,在那裏必有哀號和切齒。」

神父再一次用了一個全新的解說方法,與我們分享這個耳熟能詳的比喻。

神父問我們不應該學習那個僕人?當我們準備答第三個僕人時,神父竟說不應學習的是第一個及第二個僕人!

神父解釋《瑪竇福音》說主人把財產「托付」給三個僕人;這並不代表僕人可以任意使用。神父說如果我們閱讀《路加福音》,就會意識到有什麼不同。

有一個貴人起身到遠方去,為取得了王位再回來。他將自己的十個僕人叫來,交給他們十個〈米納〉,並囑咐說:你們拿去做生意,直到我回來。(路 19:12-13)

《路加福音》的主人囑咐僕人將米納「拿去做生意,直到我回來」。《路加福音》的主人給了僕人明確的指示,與《瑪竇福音》記載的截然不同。

神父更指出第三個僕人的做法是十分妥當;因為主人只是給僕人看管塔冷通,加上經文記載主人是個刻薄的人,更在沒有下種的地方收割,在沒有散布的地方聚斂;活像一個賊人。所以經文所指的主人並不是天主。

神父進一步解釋,基於當時的環境,將貴重物品埋在地下是最安全的。根據猶太人最古老的經書 Talmud,土地是屬於天主的,因此是神聖的,他們相信天主會保護埋在地下的物件。考古學家發掘猶太會堂的時候,的確發現很多珍貴的物品埋在地下。

神父與我們分享要做一個廉潔的基督徒確實不易。例如在工作場所中,當各人都以手段打關係,或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損害他人,但虔敬的基督徒卻堅持廉潔,誠守耶穌訓導自然受到排擠。第33主日福音的訊息就是我們面對這個切身的問題。雖然世界仇恨基督徒,但當我們下定決心追隨基督,每日的決定都要有適當的回應。

33主日的讀經一來自《箴言》第31章10-13, 19-20, 30-31節:賢淑的婦女,有誰能找到?她本身價值,遠勝過珠寶。她的丈夫對她衷心信賴,一切所需從來不會缺少。她一生歲月,祇叫他幸福,不給他煩惱。她弄來羊毛細麻,愉快地親手勞作。她手執紡錘,手指旋轉紗錠。對貧苦的人,她隨手賙濟;對無靠的人,她伸手扶助。姿色是虛幻,美麗是泡影;敬畏上主的女人,纔堪當受人讚美。願她享受她雙手操勞的成果!願她的事業在城門口使她受讚揚!

這段讀經描述一個好妻子,將丈夫照顧周到。她努力工作,樂於助人,與之前描述的「智慧」非常相像。根據經文這個婦女沒有賺取金錢,在今天的角度來看,沒有什麼過人之處,甚至沒有什麼價值。但神父提醒我們,不可以今天的價值觀與二千年前相比。這婦女每天都盡自己的責任,愛主愛人,她敬畏上主,堪當受人讚美,但若她生在今天的社會,可能會被人欺負,甚至被排擠

聖教會很小心挑選以上幾個主日的讀經,是為迎接34主日—基督君王節。《瑪竇福音》第25章31-46節—公審判:「當人子在自己的光榮中,與眾天使一同降來時,那時,他要坐在光榮的寶座上,一切的民族,都要聚在他面前;他要把他們彼此分開,如同牧人分開綿羊和山羊一樣:把綿羊放在自己的右邊,山羊在左邊。那時,君王要對那些在他右邊的說:我父所祝福的,你們來罷!承受自創世以來,給你們預備了的國度罷!因為我餓了,你們給了我吃的;我渴了,你們給了我喝的;我作客,你們收留了我;我赤身露體,你們給了我穿的;我患病,你們看顧了我;我在監裏,你們來探望了我。那時,義人回答他說:主啊!我們甚麼時候見了你飢餓而供養了你,或口渴而給了你喝的?我們甚麼時候見了你作客,而收留了你,或赤身露體而給了你穿的?我們甚麼時候見你患病,或在監裏而來探望過你?君王便回答他們說:我實在告訴你們: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,就是對我做的。然後他又對那些在左邊的說:可咒罵的,離開我,到那給魔鬼和他的使者預備的永火裏去罷!因為我餓了,你們沒有給我吃的;我渴了,你們沒有給我喝的;我作客,你們沒有收留我;我赤身露體,你們沒有給我穿的;我患病或在監裏,你們沒有來探望我。那時,他們也要回答說:主啊!我幾時見了你飢餓,或口渴,或作客,或赤身露體,或有病,或坐監,而我們沒有給你效勞?那時,君王回答他們說:我實在告訴你們:凡你們沒有給這些最小中的一個做的,便是沒有給我做。這些人要進入永罰,而那些義人卻要進入永生。」

這篇讀經的內容,看似與君王無關。《瑪竇福音》的基督君王從來不是為了自己的光榮。瑪竇一貫的重點是耶穌門徒適當的行動。

《瑪竇福音》的天國是我們的自由選擇,至於基督君王有沒有權力就基於我們的自由選擇。若果我們選擇向善,我們就有資格進入天國。若果我們不行善,將會受到審判;不是基督審判我們,而是我們自己審判自己。

瑪竇重申我們要自己選擇進入天國。若果我們選擇基督為我們的君王,我們就要選擇作出適當的行動,這就是「瑪竇年」的高峰。

聖教會28主日至34主日挑選的讀經,是要強調《瑪竇福音》主題 ── 就是我們有完全的自由選擇!選擇完全掌握在我們手中!

神父叮囑我們要好好慶祝「瑪竇年」,但怎樣慶祝?就是要慶祝我們的自由選擇!

“We have the freedom to choose! Celebrate our free choice” – Alleluia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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