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從去年已經開始跟神父學習《路加福音》,由於我們沒有固定的上課日期,而神父希望能在有限的時間為我們完成講解整部《路加福音》,所以今次以一個創新的形式,將第九章第五十八節至第十九章歸納為一個 block (分段)去分析。
神父重申《路加福音》的大主題是「天主的祝福」。在第一章匝加利亞因為變成了啞巴,沒法以司祭的身份祝福以色列子民。但在福音最後的第二十四章 ,耶穌升天前給了眾人祝福。
從第九章至第十九章,路加帶出了一個重要的訊息: 人要受到天主的祝福,首要條件是要遵守天主的大誡命。大誡命首先出現在《申命紀》第六章第四至五節和《肋未紀》第十九章第十八節。
「以色列!你要聽:上主我們的天主,是惟一的上主。你當全心、全靈、全力,愛上主你的天主。」(申6:4-5)
「不可復仇,對你本國人,不可心懷怨恨;但應愛人如己:我是上主。」(肋 19:18)
《路加福音》第九章五十一至五十六節,描述耶穌在準備升天前邁向耶路撒冷去。
「耶穌被接升天的日期,就快要來到,他遂決意面朝耶路撒冷走去,便打發使者在他前面走;他們去了,進了撒瑪黎雅人的一個村莊,好為他準備住宿。人們卻不收留他,因為他是面朝耶路撒冷去的。雅各伯及若望兩個門徒見了,便說:「主,你願意我們叫火自天降下,焚毀他們嗎?」耶穌轉過身來斥責了他們。他們遂又到別的村莊去了。」(路9:51-56)
而《路加福音》第十九章二十八節,描述耶穌抵達了耶路撒冷:「耶穌說了這些話,就領頭前行上耶路撒冷去了。」(路19:28)
《路加福音》中間的部份很重要:因為假如耶穌沒有升天,以色列子民便得不到祝福。
第九章五十一至第十九章二十八節是一個路程。在這漫長的旅途中,路加記錄了很多耶穌和人們一起進食的事件,也有記載耶穌透過吃飯來做比喻。路加故意包括這些敍述以證明耶穌是我們的生命之糧。耶穌出生後,聖母把祂放在馬槽裡,而馬槽是動物飼料的容器。《路加福音》第二十二章描述耶穌在最後晚餐中建立聖體聖事:
「耶穌拿起餅來,祝謝了,擘開,遞給他們說:「這是我的身體,為你們而捨棄的。你們應行此禮,為紀念我。」晚餐以後,耶穌同樣拿起杯來,說:「這杯是用我為你們流出的血而立的新約。」(路22:19-20)
耶穌邁向耶路撒冷的路程是載滿以「吃飯」為主題,透過「吃飯」人明白要愛主愛人來遵守大誡命,從而受到天主的祝福。這是一個大旅程,帶出大誡命的重要性:全心,全靈,及全力去愛主愛人。
根據《申命紀》的解釋,全心愛主就包括我們所有的選擇。天主已經把兩條道路放在我們面前,讓我們在心中選擇善或惡。全心愛主就必須選擇正確的道路。
全靈就是整個人的存在 (being):包括肉體,精神,靈魂全部,合在一起是有生命的整個人。最偉大全靈愛主的人是殉道者;犧牲自己的生命為主做見證。
全力愛主是指用自己的權力及財產愛主愛人。對某些猶太人來說,天主的祝福不是靈性上的而是物質上的。根據中東的物質概念,如果你得到天主的祝福,你將擁有很多包括健康,財富,子女和權力等等。
從第十章我們便看到全力愛主的重要性。耶穌強調大誡命是全力愛主。神父之前已經解釋過瑪利亞和瑪爾大兩姊妹款待耶穌,一個沒有全力,而另一個就是全力愛耶穌。
在《路加福音》第十一章二至四節,耶穌教導門徒祈禱說:「你們祈禱時要說:父啊!願你的名被尊為聖!願你的國來臨!我們的日用糧,求你天天賜給我們!寬免我們的罪過,因為我們自己也寬免所有虧負我們的人;不要讓我們陷入誘惑。」
這裡說的「虧負」就是指虧欠錢財,要全力愛人便要寬恕別人虧負的錢財。
此後神父提供了很多例子都是關於錢財的道理:
「人群中有一個人向耶穌說:「師傅,請吩咐我的兄弟與我分家罷!」(路 12:13)
這個人對自己從遺產中獲得的份額不滿意。 為此,耶穌講了一個戒貪世物的比喻:
「有一個富人,他的田地出產豐富。他心裏想道:我可怎麼辦呢?因為我已沒有地方收藏我的物產。他遂說:我要這樣做:我要拆毀我的倉房,另建更大的,好在那裏收藏我的一切穀類及財物。以後,我要對我的靈魂說:靈魂哪!你存有大量的財物,足夠多年之用,你休息罷!吃喝宴樂罷!天主卻給他說:糊塗人哪!今夜就要索回你的靈魂,你所備置的,將歸誰呢?那為自己厚積財產而不在天主前致富的,也是如此。」(路 12:16-21)
「耶穌對他的門徒說:「為此,我告訴你們:不要為生命思慮吃什麼,也不要為身體思慮穿什麼, 因為生命貴於食物,身體貴於衣服。 你們看看烏鴉,牠們不播種,也不收割;牠們沒有庫房,也沒有倉廩,天主尚且養活牠們,你們比起飛鳥更要尊貴多少呢?你們中誰能運用思慮,使自己的壽數增加一肘呢?如果你們連極小的事還做不來,為什麼要思慮別的事呢?你們看看百合花,是怎樣生長的:它們不勞作,也不紡織;可是,我告訴你們:連撒羅滿在他極盛的榮華時所披戴的,也不如這些花中的一朵 。田野間的野草,今天還在,明天就投入爐中,天主尚且這樣裝飾,何況你們呢!小信德的人啊!你們不要謀求吃什麼,喝什麼,也不要憂愁掛心,因為這一切都是世上的外邦人所尋求的,至於你們,你們的父知道你們需要這些。你們只要尋求他的國,這些自會加給你們。」(路 12:22-31)
耶穌要改變人的思想及猶太人的神學概念。《申命紀》的神學指明人若遵守天主的誡命,便會受到天主的祝福,便會生活豐足。但到了耶穌的時代,人們卻倒轉來解釋:他們認為擁有財富是因為得到天主的祝福,而推斷有錢人便是守誡命及善人。相反,看到路上有一個患病而又貧窮的人,便假設這人得不到天主的祝福因他沒有守誡命。
耶穌要針對這錯誤的神學: 物質上貧乏並不代表沒有天主的祝福,因為天主的祝福是要給大家的,但首要的條件是遵守大誡命:愛主愛人。所以,不可以相反地解釋,物質上貧窮並不代表沒有守誡命。
接下來神父解釋關於施捨的道理。《路加福音》第十三章記錄很多耶穌教導的比喻:例如無花果樹不結果,芥子與酵母的比喻等等,都是要說出一些最渺小的、不重要的、 好像沒有什麼重要性的植物。在法利塞人眼中,這些都是不成功的例子,因沒有受到天主的祝福,所以很渺小。耶穌就是要指出,法利塞人相信的神學是有問題的。
《路加福音》第十四章記錄耶穌教導關於權威的道理,耶穌警誡沉迷於追求自己榮耀,以及那些熱切尋找重位的人:「因為凡高舉自己的,必被貶抑;凡貶抑自己的,必被高舉。」(路 14:11)
《路加福音》第十四章二十五至二十八節,耶穌教導做門徒的條件:「不論誰,若不背着自己的十字架,在我後面走,不能做我的門徒。同樣,你們中不論是誰,如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,不能做我的門徒。」(路 14:27,33)
《路加福音》第十六章九至十三節,耶穌教導怎樣去運用錢而達到全力愛主愛人的目標:
「我告訴你們:要用不義的錢財交結朋友,為在你們匱乏的時候,好叫他們收留你們到永遠的帳幕裏。在小事上忠信的,在大事上也忠信;在小事上不義的,在大事上也不義。那麼,如果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信,誰還把真實的錢財委托給你們呢?如果你們在別人的財物上不忠信,誰還把屬於你們的交給你們呢?沒有一個家僕能事奉兩個主人的:他或是要恨這一個而愛那一個,或是要依附這一個而輕忽那一個:你們不能事奉天主而又事奉錢財。」(路 16:9-13)
當耶穌說到要怎樣把錢財拿去幫助別人,法利塞人不僅是不同意,他們甚至認為耶穌愚蠢,違反《申命紀》的神學,並嘲笑祂教導浪費天主的祝福,因為耶穌說應該以財富救濟窮人。
「愛財的法利塞人,聽了這一切話,便嗤笑耶穌。耶穌向他們說:「你們在人前自充義人,但是,天主知道你們的心,因為在人前是崇高的事,在天主前卻是可憎的。法律及先知到若翰為止,從此天主國的喜訊便傳揚開來,人人都應奮勉進入。然而天地過去,比法律的一筆一畫失落,還要容易。凡休妻而另娶的,是犯姦淫;那娶人所休的妻子的,也是犯姦淫。」(路 16:14-18)
耶穌的教導是財富不應該是最終的目標。財富只是一個工具,人應該以財富去「全力」愛主愛人。
為了回應法利塞人的行為,耶穌講了富翁與拉匝祿的比喻:
「有一個富家人,身穿紫紅袍及細麻衣,天天奢華地宴樂。 另有一個乞丐,名叫拉匝祿,滿身瘡痍,躺臥在他的大門前。他指望藉富家人桌上掉下的碎屑充飢,但祇有狗來舔他的瘡痍。那乞丐死了,天使把他送到亞巴郎的懷抱裏。那個富人也死了,被人埋葬了。他在陰間,在痛苦中舉目一望,遠遠看見亞巴郎及他懷抱中的拉匝祿,便喊叫說:父親亞巴郎!可憐我罷!請打發拉匝祿用他的指頭尖,蘸點水來涼潤我的舌頭,因為我在這火燄中極其慘苦。亞巴郎說:孩子,你應記得你活着的時候,已享盡了你的福,而拉匝祿同樣也受盡了苦。現在,他在這裏受安慰,而你應受苦了。除此之外,在我們與你們之間,隔着一個巨大的深淵,致使人即便願意,從這邊到你們那邊去也不能,從那邊到我們這邊來也不能。那人說:父親!那麼就請你打發拉匝祿到我父家去,因為我有五個兄弟,叫他警告他們,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。亞巴郎說:他們自有梅瑟及先知,聽從他們好了。他說:不,父親亞巴郎!倘若有人從死者中到了他們那裏,他們必會悔改。亞巴郎給他說:如果他們不聽從梅瑟及先知,縱使有人從死者中復活了,他們也必不信服。」(路 16:19-31)
《路加福音》第十七章宣講門徒應有謙虛的態度。
《路加福音》第十八章有判官及寡婦的比喻,一個代表權威,一個代表貧窮,那誰是正義的呢?這𥚃說是寡婦(但法利塞人不會同意的,因為她貧窮,所以不正義而應當受懲罰的)。
神父重申《路加福音》第九至十九章都是要解釋大誡命的重要性:要全力愛主愛人。怎樣利用自己的財產,權威去愛主愛人。以下神父抽出幾段故事來做特別解說:
匝凱的故事
「耶穌進了耶里哥,正經過的時候,有一個人,名叫匝凱,他原是稅吏長,是個富有的人。 他想要看看耶穌是甚麼人;但由於人多,不能看見,因為他身材短小。於是他往前奔跑,攀上了一棵野桑樹,要看看耶穌,因為耶穌就要從那裏經過。 耶穌來到那地方,抬頭一看,對他說:「匝凱,你快下來!因為我今天必須住在你家中。」他便趕快下來,喜悅地款留耶穌。眾人見了,都竊竊私議說:「他竟到有罪的人那裏投宿。」匝凱站起來對主說:「主,你看,我把我財物的一半施捨給窮人;我如果欺騙過誰,我就以四倍賠償。」耶穌對他說:「今天救恩臨到了這一家,因為他也是亞巴郎之子。因為人子來,是為尋找及拯救迷失了的人。」(路 19:1-10)
匝凱是一名稅吏。耶穌時代的稅制是由稅吏先代表該區居民繳稅給政府。當時大多數人都是農民,所以他們要在收成期後,才有能力償還稅吏代繳的稅項。但問題是當時沒有統一的制度,因此還款金額常常引起爭議,人民大多數都不同意要交出的款項而憎恨稅吏。神父要大家明白在聖經裏,根本沒有記載匝凱騙錢。希伯來文這名字 Zacchaeus 是指正義人的意思。因為匝凱是被誣告騙錢,所以沒有人有膽量拿出証據,只有匝凱站出來理直氣壯說出真相。耶穌知道他是一個正義的人而來到他的家,甚至稱讚他是亞巴郎之子。
神父著我們思考這個新的啟示,到底匝凱有沒有受到天主的祝福呢?
《路加福音》第十五章有耳熟能詳的比喻:亡羊的比喻,失錢的比喻及蕩子的比喻。
「你們中間那個人有一百隻羊,遺失了其中的一隻,而不把這九十九隻丟在荒野,去尋覓那遺失的一隻,直到找着呢?待找着了,就喜歡的把牠放在自己的肩膀上,來到家中,請他的友好及鄰人來,給他們說:你們與我同樂罷!因為我那隻遺失了的羊,又找到了。 我告訴你們:同樣,對於一個罪人悔改,在天上所有的歡樂,甚於對那九十九個無須悔改的義人。」(路 15:4-7)
神父說原文希臘文形容迷失了的是一隻羊 (約重三十公斤),並不是一隻小羊兒。在正常情況下,只要拉着羊的角,羊便會自然隨着主人行。只有一個情況,人才會把羊放在肩膊上。神父指出聖經沒有說這羊還是活著的,所以這迷羊似是已經死去。 這人返回家中後,把羊烤熟了,並邀請鄰居和朋友來分享,大家一同歡樂。雖然這人失了一隻羊,但他這慷慨且充滿愛心的行動,為他贏得了朋友並確認了友誼。神父說分享食物、一起吃飯在中東文化是很重要的。
失錢的比喻
「或者那個婦女,有十個『達瑪』,若遺失了一個『達瑪』,而不點上燈,打掃房屋,細心尋找,直到找着呢? 待找着了,她就請女友及鄰人來說:你們與我同樂罷!因為我失去的那個『達瑪』又找到了。 我告訴你們:對於一個罪人悔改,在天主的使者前,也是這樣歡樂。」(路 15:8-10)
這婦女找到失去的「達碼」之後,用找回的錢買東西給鄰人吃,大家都來一同歡樂。神父指出這婦女全力愛人,因為她用自己的錢買食物給鄰人。
蕩子的比喻
耶穌又說:「一個人有兩個兒子,那小的向父親說:父親,請把我應得的一分家產給我罷!父親遂把產業給他們分開了。過了不多幾天,小兒子把所有的一切都收拾起來,就往遠方去了。他在那裏荒淫度日,耗費他的資財。 當他把所有的都揮霍盡了以後,那地方正遇着大荒年,他便開始窮困起來。他去投靠一個當地的居民;那人打發他到自己的莊田上去放豬。他恨不能拿豬吃的豆莢來果腹,可是沒有人給他。他反躬自問:我父親有多少傭工,都口糧豐盛,我在這裏反要餓死!我要起身到我父親那裏去,並且要給他說:父親!我得罪了天,也得罪了你。我不配再稱作你的兒子,把我當作你的一個傭工罷!他便起身到他父親那裏去了。他離的還遠的時候,他父親就看見了他,動了憐憫的心,跑上前去,撲到他的脖子上,熱情地親吻他。兒子向他說:父親,我得罪了天,也得罪了你,我不配再稱作你的兒子了!父親卻吩咐自己的僕人說:你們快拿出上等的袍子來給他穿上,把戒指戴在他手上,給他腳上穿上鞋,再把那隻肥牛犢牽來宰了,我們應吃喝歡宴,因為我個兒子是死而復生,失而復得了;他們就歡宴起來。那時,他的長子正在田地裏,當他回來快到家的時候,聽見有奏樂及歌舞的歡聲,遂叫一個僕人過來,問他這是什麼事。 僕人向他說:你弟弟回來了,你父親因為見他無恙歸來,便為他宰了那隻肥牛犢。長子就生氣不肯進去,他父親遂出來勸解他。他回答父親說:你看,這些年來我服事你,從未違背過你的命令,而你從未給過我一隻小山羊,讓我同我的朋友們歡宴;但你這個兒子同娼妓們耗盡了你的財產,他一回來,你倒為他宰了那隻肥牛犢。父親給他說:孩子!你常同我在一起,凡我所有的,都是你的;只因為你這個弟弟死而復生,失而復得,應當歡宴喜樂!」(路 15: 11-32)
這個小兒子只關注自己的利益,沒有顧及父親的感受。因為傳統上,只有在父親過世後,兒子才可以繼承遺產。小兒子把父親的財產 (包括土地和牲畜) 賣掉後,就往遠方去了。當他山窮水盡的時候,便回到父親身邊。父親不但沒有責怪他,反而送給他三樣東西:袍子,戒指及鞋子。
袍子是指猶太人的經袍,是猶太男子祈禱時穿着的,及在成年禮中穿着的衣服。當一個猶太男孩 12 歲時,他的父親會給他一件經袍,讓他在參加成年禮時穿。按照猶太傳統,當人去世,屍體也會被經袍包裹。這意味著父親是要兒子重新做一個猶太人。因為這個小兒子賣掉了繼承的土地,移居異國。 根據猶太人的信仰,天主是土地的業主,人類只是租戶。 所以小兒子已經放棄了他身為猶太人的身份,他的行為是反猶太傳統,這裏比喻父親要他從善惡中選擇去全心愛主。
第二件禮物是戒指:在耶穌的時代,很多人沒有受過教育,不會書寫。戒指是用來蓋印的,像一張信用卡,可以進行生意上的買賣,然後透過交易賺錢。這代表父親希望兒子能重新去全力愛主。
第三件禮物是鞋子:不僅能保護腳部,卻也代表了整個身體;因為腳走到那裡,身體就到那裡。就像《聖詠集》提到的:「你的語言是我步履前的靈燈,是我路途上的光明。」(詠 119:105) 。因為小兒子犯了罪,父親提醒他要重新保護自己的身體,及要全靈愛主。
所以這三件禮物就是比喻大誡命全心,全靈及全力愛主,繼而可以全心,全靈及全力愛人。
神父指出「宰了那隻肥牛犢」在這比喻是非常重要,因為吃飯是主題。通常牛肉只會出現在婚宴菜單上,而依照傳統,大兒子應是先結婚的人。 換句話說,父親將大兒子的部分遺產分給了小兒子。
眾稅吏及罪人們都來接近耶穌為聽他講道。法利塞人及經師們竊竊私議說:「這個人交接罪人,又同他們吃飯。」(路 15: 1-2)
耶穌的三個比喻都與吃飯有關:亡羊的比喻,失錢的比喻及蕩子的比喻。
說到這裡,神父重複他對我們之前的教導。耶穌出生在馬槽裡,在最後晚餐中建立聖體聖事,耶穌是我們的生命之糧。人要受到天主的祝福,首要條件是要遵守天主的大誡命。
神父問我們有沒有意識到,有些人和家人一起吃飯的時候,很容易發生爭論,甚至導致吵架?這正是耶穌想提醒我們,當我們吃飯時,應記起祂是我們生命之糧,因為祂自願犧牲,全心全靈全力愛我們。所以,當我們吃飯時,必須銘記天主的大誡命:全心,全靈及全力愛主愛人。
這些故事令我們思考什麼人才能得到天主的祝福呢?是否只是亞巴郎及他的後裔嗎?那麼匝凱及小兒子(他們好像是罪人)? 撒瑪利亞人?
事實上,《路加福音》常常提到撒瑪利亞人是受到祝福的善人 : 慈善的撒瑪黎雅人 (路10:25-37),耶穌治好十個癩病人(路17:11-19) : 只有一個人回來感謝祂;而這個人是一個撒瑪黎雅人。
安息日治好傴僂病婦
安息日,耶穌在一會堂裏施教。有一女人,病魔纏身已十八年了,傴僂着,完全不能直立。耶穌見了她,便叫她過來,給她說:「女人,你的病已消除了。」遂給她按手,她即刻就挺直起來,光榮天主。會堂長因氣惱耶穌在安息日治病,便給眾人說道:「有六天應當工作,你們在這些日子裏可來治病,但不可在安息日這一天。」主回答他說:「假善人哪!你們每一個人在安息日,有不解下槽上的牛驢,牽去飲水的嗎?這個女人原是亞巴郎的女兒,她被撒殫纏住已經有十八年了,安息日這一天,就不該解開她的束縛嗎?」當耶穌講這話時,所有敵對他的人,個個慚愧,一切民眾因他所行的種種輝煌事蹟,莫不歡喜。(路 13: 10-17)
在猶太人的心目中,因為這婦人是個罪人才會被付魔,但耶穌卻說她是亞巴郎的女兒。在這之前,耶穌也曾提到匝凱是亞巴郎的兒子。
然後,神父轉回閱讀第三章第八節:「那麼,結與悔改相稱的果實罷!你們心裏不要以為:我們有亞巴郎為父。我給你們說:天主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巴郎興起子孫來。」(路 3: 8)
在《路加福音》這九章至十九章,充滿例子去證明誰是亞巴郎的子女:耶穌說誰人愛主愛人,便是亞巴郎的子女,便可以受到天主的祝福。
耶穌的教導是:你是誰並不重要,重要的是你如何對待他人以及你如何愛主愛人。
耶穌要我們活出全心,全靈,全力愛主愛人的大誡命。
感謝天主!祈求神父早日康復,繼續帶領我們深入了解天主的話語,好讓我們把寳貴的信仰一代一代的傳下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