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正的愛

《聖瑪竇福音》5:20-26

那時候,耶穌對他的門徒說:「我告訴你們: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,你們決進不了天國。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:『不可殺人!』誰若殺了人,應受裁判。我卻對你們說: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,就要受裁判;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『傻子』,就要受議會的裁判;誰若說『瘋子』,就要受火獄的罰。所以,你若在祭壇前,要獻你的禮物時,在那裡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,就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裡,留在祭壇前,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,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。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,趕快與他和解,免得對頭把你交與判官,判官交給差役,把你投在獄裡。我實在告訴你:非到你還了最後的一文,決不能從那裡出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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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今天的福音裡,耶穌教導我們:要想我們給天主的奉獻被天主收納,要想與天主修好,首先,我們要修和與其他人的關係。耶穌說:如果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情,將你的禮物留在祭壇前,先去同你的弟兄和好,然後再來獻祭。

有人可能會想:「我的弟兄、朋友怨恨我的事情,並不一定是我的錯!為什麼要求我主動與他修和呢?」

耶穌教導我們的時候沒有說「誰有錯,誰就要主動修和」。耶穌要求的是:就算不是我們的錯,都要主動修和。

其實,很多事情,誰對誰錯,是不容易分清楚的。如果堅持一定要搞清楚是誰的錯,那麼,事情會很難解決。

耶穌給我們立了一個特別的榜樣:祂並沒有罪,但是祂主動走近罪人,甚至,沒有等到罪人求寬恕,祂就在十字架上為罪人犧牲了自己的生命。耶穌教導我們也要這麼樣去寬恕人。

一定要做錯的人獻低頭認錯,並不是真正的愛。

真正的愛是:就算是我沒有錯,我也主動與你修和;我的行為並不是代表我有錯;我主動與你修和,是因為我在乎你,重視與你的關係,為了我們的關係,我可以主動放低姿態、放下所謂的面子,請求修和。那麼,這種行為已經代表很大的愛了。

如果我們這樣做的話,我相信,對方一定會有所改變的。如果對方拒絕修和,那麼,在天主面前,我們沒有任何責任了,因為我們應該做的已經做了,並且我們的良心是平安的,我們可以懷著內心的平安來到天主面前參與祭獻、祈禱。

當然,我們仍然要為每一個人祈禱,求天主改變我們的心,認識到自己的不足而能夠悔改。

~王天偉神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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