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始的時候,神父說常年期由第十主日開始的連續五個主日,教會所選讀的福音都是記載關於耶穌與門徒的關係。
若果要明白翌日的彌撒福音 ,即常年期第十四主日,就必須重溫第十主日的福音:
那時候,耶穌到了家,群眾又聚集了來,以致他們連飯都不能吃。他的人聽說了,便出來要抓住他,因為他們說:「他瘋了!」耶路撒冷下來的經師們說:「他附有貝耳則步。」又說:「他賴魔王驅魔。」耶穌遂把他們叫來,用比喻向他們說:「撒殫怎能驅逐撒殫呢?一國若自相紛爭,那國就不能存立;一家若自相紛爭,那家也將不能存立。撒殫若起來自相攻擊紛爭,也就不能存立,必要滅亡。決沒有人能進入壯士的家,搶劫他的家具的,除非先把那壯士捆起來,然後搶劫他的家。我實在告訴你們:世人的一切罪惡,連所說的任何褻瀆的話,都可得赦免;但誰若褻瀆了聖神,永遠不得赦免,而是永久罪惡的犯人。」耶穌說這話,是因為他們說「他附有邪魔。」耶穌的母親和他的兄弟們來了,站在外邊,派人到他跟前去叫他。那時,群眾正圍著他坐著,有人給他說:「看,你的母親和你的兄弟在外邊找你。」耶穌回答他們說:「誰是我的母親和我的兄弟?」遂環視他周圍坐著的人說:「看,我的母親和我的兄弟!因為誰奉行天主的旨意,他就是我的兄弟、姊妹和母親。」(谷3:20-35)
神父說這一篇讀經好像一份多層三文治,所以他帶領我們逐層及並行閱讀這段經文 (parallel reading)。
第一層是對比經文的第一節和最後一節:
從耶路撒冷下來的經師們說:「他附有貝耳則步。」又說:「他賴魔王驅魔。」(谷3:22)
耶穌說這話,是因為他們說:「他附有邪魔。」(谷3:30)
這兩節都是描述經師們說了褻瀆的話。
第二層:
耶穌遂把他們叫來,用比喻向他們說:「撒殫怎能驅逐撒殫呢?」(谷3:23)
耶穌回應他們說的話沒有邏輯,因為魔鬼不會驅逐魔鬼,牠們是屬於同一個家庭。
「我實在告訴你們:世人的一切罪惡,連所說的任何褻瀆的話,都可得赦免;但誰若褻瀆了聖神,永遠不得赦免,而是永久罪惡的犯人。」(谷3:28-29)
耶穌是憑聖神驅走魔鬼,但他們說耶穌是賴魔鬼驅魔,這就是褻瀆。
中層的經文耶穌舉了四個比喻:
前三個比喻是因「分裂」而失敗的例子:
「一國若自相紛爭,那國就不能存立」 (谷3:24)
「一家若自相紛爭,那家也將不能存立」(谷3:25)
「撒殫若起來自相攻擊紛爭,也就不能存立,必要滅亡」(谷3:26)
耶穌接著舉了一個成功的例子:
「決沒有人能進入壯士的家,搶劫他的家具的,除非先把那壯士捆起來,然後搶劫他的家」(谷3:27)
神父指出接下來的幾節 (谷3:31-35) 是另一份三明治, 神父再次帶領我們並行閱讀。
有人告訴耶穌,祂的家人在外邊;耶穌卻說他的家人就在周圍:
「看,你的母親和你的兄弟在外邊找你。」(谷3:32)
「遂環視他周圍坐着的人說:「看,我的母親和我的兄弟!」 (谷3:34)
而中間的是耶穌的問題:「誰是我的母親和我的兄弟?」(谷3:33)
「因為誰奉行天主的旨意,他就是我的兄弟、姊妹和母親。」(谷3:35)
第一節和最後一節是關於耶穌的母親,和耶穌的兄弟:
「耶穌的母親和他的兄弟們來了,站在外邊」 (谷3:31)
「因為誰奉行天主的旨意,他就是我的兄弟、姊妹和母親。」(谷3:35)
通常這種寫作手法,都是強調中間章節的重要性。
整個第十主日的福音,就像一個大三明治裡面有一個小三明治。大主題是「分裂」,任何紛爭分裂都不是來自天主。
另一個主題是「誰是耶穌的家人」 亦即「身份」。奉行天主的旨意就是耶穌的家人。
神父說其實由第10主日至第14主日都是要帶出同一個主題:「家人」及「分裂」。
接下來,我們研讀常年期第14主日的讀經。
耶穌從那裏起身,來到自己的家鄉,門徒也跟了他來。到了安息日,他便開始在會堂裏教訓人:眾人聽了,就驚訝說:「他這一切是從那裏來的呢?所賜給他的是甚麼樣的智慧?怎麼藉他的手行出這樣的奇能?這人不就是那個木匠嗎?他不是瑪利亞的兒子,雅各伯、若瑟、猶達、西滿的兄弟嗎?他的姊妹不是也都在我們這裏嗎?」他們便對他起了反感。耶穌對他們說:「先知除了在自己的本鄉、本族和本家外,是沒有不受尊敬的。」耶穌在那裏不能行甚麼奇能,祇給少數的幾個病人覆手,治好了他們。他因他們的無信心而感到詫異,遂周遊四周各村施教去了。(谷6:1-6)
以上經文描述耶穌回到了自己的家鄉 ── 納匝肋。
「驚訝」與「詫異」的對比:
「到了安息日,他便開始在會堂裏教訓人:眾人聽了,就驚訝說:「他這一切是從那裏來的呢?所賜給他的是甚麼樣的智慧?」(谷6:2a)
「他因他們的無信心而感到詫異,遂周遊四周各村施教去了。」(谷6:6)
「奇能」的對比:
「怎麼藉他的手行出這樣的奇能?」(谷6:2b)
「耶穌在那裏不能行甚麼奇能,祇給少數的幾個病人覆手,治好了他們。」(谷6:5)
「家人」的對比,就是第10主日的主題 – 家人不接受耶穌:
「這人不就是那個木匠嗎?他不是瑪利亞的兒子,雅各伯、若瑟、猶達、西滿的兄弟嗎?他的姊妹不是也都在我們這裏嗎?」(谷6:3a)
耶穌對他們說:「先知除了在自己的本鄉、本族和本家外,是沒有不受尊敬的。」(谷6:4)
而這段經文的中心就是「反感」:「他們便對他起了反感。」(谷6:3b)
耶穌的家人都覺得反感,不接受耶穌。神父說在希臘文原文,這裏用的字是eskandalizonto 直譯為英文是 scandalised。但意義並不是今天我們了解的 scandal (醜聞) 。馬爾谷在福音裏第二次用同一個字,是在第14章27節,意思是分開、離開的意思。
耶穌對他們說:「你們都要跌倒,因為有記載說:『我要打擊牧人,羊群就要四散。』(谷14:27)
第14主日的主旨和第10主日的主旨是一樣,就是家庭的分裂。耶穌的家人對他起了反感,漸漸地離開了祂。
這五個主日的主題,都是指向耶穌的門徒,耶穌的新家庭,但諷刺的是這新家庭是失敗的。
在第10主日耶穌召叫了門徒,創立了一個新的家庭。但到了第14主日,我們看見這個家庭分裂了。
神父說既然我們有了大概念,便可以繼續研讀第11至第14主日的讀經。
常年期由第11主日的讀經是兩個比喻:「種子自長的比喻」與「芥子的比喻」。
「他又說:「天主的國好比一個人把種子撒在地裏,他黑夜白天,或睡或起,那種子發芽生長,至於怎樣,他卻不知道,因為土地自然生長果實:先發苗,後吐穗,最後穗上滿了麥粒。當果實成熟的時候,便立刻派人以鐮刀收割,因為到了收穫的時期。」
他又說:「我們以甚麼比擬天主的國呢?或用甚麼比喻來形容它呢?它好像一粒芥子,種在地裏的時候,比地上一切的種子都小;當下種之後,生長起來,比一切蔬菜都大;並且長出大枝,以致天上的飛鳥能棲息在它的蔭下。」
耶穌用許多這樣的比喻,按照他們所能聽懂的,給他們講道。若不用比喻,他就不給他們講甚麼,但私下裏卻給自己的門徒解釋一切。」(谷4:26-34)
第一個比喻「種子自長的比喻」- 「撒種」與「收割」的對比:
「他又說:「天主的國好比一個人把種子撒在地裏 (谷4:26)
「當果實成熟的時候,便立刻派人以鐮刀收割,因為到了收穫的時期」(谷4:29)
中間的句子描述種子如何生長:
「他黑夜白天,或睡或起,那種子發芽生長,至於怎樣,他卻不知道,因為土地自然生長果實:先發苗,後吐穗,最後穗上滿了麥粒。」(谷4:27-28)
神父指出在《肋未紀》亦有相似的描述:
「你們應遵行我的法令,遵守我的規定,一一依照執行,好叫你們平安地住在這地上, 地必供給出產,使你們吃飽,平安住在地上。」(肋25:18-19)
只要人遵守天主的法律,土地自然會有出產,令人飽足。原來要土地有出產,是有條件的,就是人要遵守天主的誡命。
「如果你們履行我的法令,遵守我的命令,一一依照執行,我必按時給你們降下雨露,地必供給出產,田野的樹木必結出果實。」(肋26:3-4)
不守天主的法律,後果可在以下經文找到:
「如果這樣你們還不聽從我,為了你們的罪惡,我必要加重七倍懲罰你們,粉碎你們矜誇的力量,使你們的蒼天如鐵,使你們的土地像銅」 (肋26:18-19)
根據以上的經文,遵從天主的誡命是着重點。
神父問我們還記得在那裏聽過這個重點?就是在第10主日的讀經中。
耶穌問「誰是我的母親和我的兄弟?」(谷3:33) – 就是那些遵守天主誡命的人。所以這個比喻的重點就是要遵守天主的誡命。
從表面上看,第二個比喻「芥子的比喻」與第一個比喻無關。
「它好像一粒芥子,種在地裏的時候,比地上一切的種子都小;當下種之後,生長起來,比一切蔬菜都大;並且長出大枝,以致天上的飛鳥能棲息在它的蔭下。」(谷4:31-32)
「最少」與「最大」的對比:最小的種子變成最大的樹。但這與遵從天主的誡命有什麼關係?神父指出我們必須研讀讀經一才會明白。
讀經一來自《厄則克耳先知書》第17章:
「他既然不尊重誓言,破壞了盟約,舉手宣誓之後,而又行了這一切,他決不會逃脫。因此,吾主上主這樣說:我指着我的生命起誓:因為他輕視了我的誓言,破壞了我的盟約,報復必臨在他的頭上。我要在他上面張開羅網,叫他陷在我的網中而被逮捕;以後帶他到巴比倫去,由於他背叛我的罪過,我要在那裏裁判他。 」(則 17:18-20)
「吾主上主這樣說:「我要親自由高大的香柏樹梢上取下一枝條,從嫩枝的尖上折下一根嫩芽,親自把它栽植在高山峻嶺之上,栽植在以色列的高山上,它要生長枝葉,結出果實,成為一棵高大的香柏;各種飛鳥要棲在它下,棲在他枝葉的蔭影之下。如此,田野間的一切樹木都承認我是上主,都知道我曾使高大的樹矮小,使矮小的樹高大,使綠樹枯萎,使枯木發綠;我上主言出必行。」 (則 17:22-24)
神父重提讀經必須讀上下文,才能真正明白經文的意義。
天主與以色列人立的盟約,就是十誡。經文指出破壞了與天主的盟約就會受到裁判。然而,遵守天主的盟約就會好像香柏樹一樣結出果實,生得高大且茂盛,各種飛鳥都能棲息在樹蔭之下。
就如第一個比喻「種子自長的比喻」,這比喻的重點都是強調要遵守天主的誡命。其實這與第一個比喻都是一樣,重點不是種子,而是遵守天主的誡命,根據天主的話去生活。所以第11主日與第10主日的主題都是一樣。
跟着我們研讀第12主日的讀經。
「在當天晚上,耶穌對門徒說:「我們渡海到對岸去罷!」他們遂離開群眾,就照他在船上的原狀,帶他走了;與他一起的還有別的小船。忽然,狂風大作,波浪打進船內,以致小船已滿了水。耶穌卻在船尾依枕而睡。他們叫醒他,給他說:「師傅!我們要喪亡了,你不管嗎?」耶穌醒來,叱責了風,並向海說:「不要作聲,平定了罷!」風就停止了,遂大為平靜。耶穌對他們說:「為甚麼你們這樣膽怯?你們怎麼還沒有信德呢?」他們非常驚懼,彼此說:「這人到底是誰?連風和海也聽從他!」(谷4:35-41)
神父再次帶領我們平衡閱讀這段經文。
在第一句經文,耶穌對門徒說到對岸去的時候,他們毫不猶豫就照做了。這是因為他們認識耶穌──他們的師傅。但是到最後一句,當耶穌平息風浪之後,門徒竟然問這人到底是誰。看來很奇怪,當耶穌上船的時候,門徒知道他是誰,但現在卻不知道耶穌是誰?門徒因為相信耶穌,才與他划船到對岸。但到狂風大作,他們卻對耶穌沒有信心。
第37節我們看到狂風大作,但在第39節耶穌已將風浪停止了。
忽然,狂風大作,波浪打進船內,以致小船已滿了水。」(谷4:37)
耶穌醒來,叱責了風,並向海說:「不要作聲,平定了罷!」風就停止了,遂大為平靜。」(谷4:39)
而故事的中心是 (谷4:38) :
「耶穌卻在船尾依枕而睡。他們叫醒他,給他說:「師傅!我們要喪亡了,你不管嗎?」── 門徒問耶穌「你不管嗎?」
神父說這個神跡的主題不是風浪,而是門徒投訴耶穌。
從神父的角度解釋:門徒的正常反應;該是求耶穌拯救他們,但他們卻是在投訴耶穌不理會他們!所以神父認為門徒在風浪之中不是太驚恐,但在風浪平息之後,卻感到驚恐更疑惑耶穌到底是誰!
在第三章,我們讀到耶穌連吃飯的時間都沒有。「耶穌到了家,群眾又聚集了來,以致他們連飯都不能吃。」(谷3:20)
在這裏耶穌竟然能夠熟睡,但門徒卻要叫醒祂。
神父說我們必須研讀當天的讀經一《約伯傳》第38章:
「上主由旋風中向約伯發言說:海水洶湧如出母胎時,是誰用門將海關閉?是我用雲彩作海的衣裳,用濃霧作海的襁褓。是我給海劃定了界限,設立了門和閂,並下令說:「你到此為止,不得越過;你的狂潮到此為止。」(約38: 1,8-11)
以上章節描述天主創造大海,但沒有提及大風浪呢。但在第一節描述天主「在旋風中」,這就是天主的居所!天主居住的地方,就是有大風大浪的,人類是沒可能在天主的空間生存。為了這個原因,當天主創造人類的同時, 祂也必須創造一個人可以生存的空間。
要了解天主居住的地方,就必須閱讀《創世紀》。
「在起初天主創造了天地。大地還是混沌空虛,深淵上還是一團黑暗,天主的神在水面上運行。天主說:「有光!」就有了光。天主見光好,就將光與黑暗分開。天主稱光為「晝」,稱黑暗為「夜」。過了晚上,過了早晨,這是第一天。天主說:「在水與水之間要有穹蒼,將水分開!」事就這樣成了。天主造了穹蒼,分開了穹蒼以下的水和穹蒼以上的水。天主稱穹蒼為「天」,天主看了認為好。過了晚上,過了早晨,這是第二天。天主說:「天下的水應聚在一處,使旱地出現!」事就這樣成了。天主稱旱地為「陸地」,稱水匯合處為「海洋」。天主看了認為好。」(創 1:-10)
天主將光與黑暗分開,將水和地分開,讓人能夠在人的空間生存。
在《創世紀》第七章,我們看到當天主的神聖空間來到時;人是不可能生存,因為那裏有大風大浪。只有諾厄一家可以生存,因為他們住在方舟內,即人的空間。
「大雨在地上下了四十天四十夜。正在這一天,諾厄和他的兒子閃、含、耶斐特,他的妻子和他的三個兒媳,一同進了方舟。他們八口和所有的野獸、各種牲畜、各種在地上爬行的爬蟲、各種飛禽,一切有生氣有血肉的,都一對一對地同諾厄進了方舟。凡有血肉的,都是一公一母地進了方舟,如天主對諾厄所吩咐的。隨後上主關了門。洪水在地上氾濫了四十天;水不斷增漲,浮起了方舟,方舟遂由地面上升起。洪水洶湧,在地上猛漲,方舟漂浮在水面上。洪水在地上一再猛漲,天下所有的高山也都沒了頂;洪水高出淹沒的群山十有五〈肘〉。凡地上行動而有血肉的生物:飛禽、牲畜、野獸,在地上爬行的爬蟲,以及所有的人全滅亡了;凡在旱地上以鼻呼吸的生靈都死了。這樣,天主消滅了在地面上的一切生物,由人以至於牲畜、爬蟲以及天空中的飛鳥,這一切都由地上消滅了,只剩下諾厄和同他在方舟內的人物。水在地上氾濫了一百五十天。」(創 7:12-24)
再看平息風浪的神蹟:耶穌可以在大風浪中睡着,因為那裏是祂的神聖空間。耶穌是天主,天主的神聖空間有大風浪。門徒責怪耶穌將他們帶到神聖空間之中,因為他們依戀人類的空間,門徒要求耶穌將他們送回到人的空間。
所以,我們看到,門徒不明白,及不接受天主召叫他們的目的。他們是耶穌的新家庭,條件就是要守誡命,若果能遵守誡命,耶穌就會歡迎他們進入祂的空間,在裏面不用害怕,在裏面沒有痛苦,沒有死亡。但門徒不明白,他們要求自己的空間,他們自覺人類的空間最舒適及安全。
在第10主日耶穌召叫了新家庭,在12主日耶穌給新家庭一個神聖的空間,這與舊約很有關連。在西乃山上,天主召叫了希伯來人即以色列人。創造了這個團體之後,就賜給了他們福地。
最後,我們一起研讀第13主日的讀經:治好患血漏的婦人及復活雅依洛的女兒。
我們先看小女孩的故事。
「耶穌乘船又渡回對岸,有大夥群眾聚集在他周圍;他遂留在海濱。那時,來了一個會堂長,名叫雅依洛,一見耶穌,就跪伏在他腳前,懇切求他說:「我的小女兒快要死了,請你來,給她覆手,叫她得救回生。」耶穌就同他去了。有一大群人跟隨著他,擁擠著他。他還說話的時候,有人從會堂長家裡來,說:「你的女兒死了,你還來煩勞師傅做什麼?」耶穌聽見所說的話,就給會堂長說:「不要怕,祇管信。」除伯多祿、雅各伯和雅各伯的弟弟若望外,他沒有讓任何人跟他去。他們到了會堂長的家裡,耶穌看見群眾非常喧噪:有的哭泣,有的哀號,便進去,給他們說:「你們為什麼喧噪哭泣呢?小女孩並沒有死,祇是睡著了!」他們都譏笑他。他卻把眾人趕出去,帶著小女孩的父親和母親,及同他在一起的人,進了小女孩所在的地方。他拿起小女孩的手,對她說:「塔里塔,古木!」意思是:「女孩子,我命你起來!」那女孩子就立刻起來行走,原來她已十二歲了;他們都驚訝得目瞪口呆。耶穌卻嚴厲命令他們,不要叫任何人知道這事;又吩咐給女孩子吃的。」(谷5:21-24; 35-43)
這個神跡很明顯是指向耶穌是生命的主。小女孩已經死去,但耶穌仍有權力「復生」她的生命。福音記載,耶穌曾經復生三個人:活雅依洛的女兒 、拉匝祿 (若11:17-44)、及納因城寡婦的獨子 (路7:11-17)。「復生」不是復活,因為被耶穌復生的人,最終都會隨着年紀或其他原因死去。只有耶穌一個是「復活」的,因為耶穌戰勝了死亡!
神父解釋重點是在門徒的身上,及小女孩家人的反應,他們都不明白。根據經文他們最後都表現驚訝。耶穌帶着三個門徒:伯多祿、雅各伯、及若望進入這個小女孩的房間行這個奇蹟。經文沒有描述他們相信,只是形容他們都感覺驚訝。
馬爾谷將耶穌治好患血漏的婦人這個神跡,加插在耶穌復生小女孩的神跡中間。
「那時,有一個婦人,患血漏已有十二年。她在許多醫生手裏,受了許多痛苦,花盡了自己所有的一切,不但沒有見效,反而病勢更加重了。她聽了有關耶穌的傳說,便來到人群中,從後邊摸了耶穌的衣裳,因為她心裏想:「我祇要一摸他的衣裳,必然會好的。」 她的血源立刻涸竭了,並且覺得身上的疾病也好了。耶穌立時覺得有一種能力從自己身上出去,就在人群中回過頭來說:「誰摸了我的衣裳?」他的門徒向他說:「你看!群眾四面擁擠着你,你還問:誰摸了我?」耶穌四周觀望,要看作這事的婦人。那婦人明知在自己身上所成的事,就戰戰兢兢地前來,跪伏在耶穌前,把實情完全告訴了他。耶穌便向她說:「女兒,你的信德救了你,平安去罷!你的疾病必得痊癒!」(谷5:25-34)
在這段經文中,第一句及最後一句,形容這個婦女的身體狀況:
「那時,有一個婦人,患血漏已有十二年。」(谷5:25)
耶穌便向她說:「女兒,你的信德救了你,平安去罷!你的疾病必得痊癒!」(谷5:34)
以下的兩節經文,比較女人在耶穌後面和在耶穌前面的行為:
「她聽了有關耶穌的傳說,便來到人群中,從後邊摸了耶穌的衣裳。」(谷5:27)
「那婦人明知在自己身上所成的事,就戰戰兢兢地前來,跪伏在耶穌前,把實情完全告訴了他。」(谷5:33)
以下相比 「觸摸」:
「因為她心裏想:「我祇要一摸他的衣裳,必然會好的。」 (谷5:28)
「誰摸了我的衣裳?」耶穌四周觀望,要看作這事的婦人。」(谷5:30b)
中間的經文就是故事的重點:「耶穌立時覺得有一種能力從自己身上出去」(谷5:30a)
要明白這是什麼意思,我們必須閱讀舊約中的兩段經文。
《申命紀》:「你所披的外衣,四邊應做上繸頭。」(申22:12)
《戶籍紀》:「你吩咐以色列子民,命他們世世代代,在自己衣邊上做上繸頭,衣邊的每個繸頭,應用紫繩繫着。這繸頭是為叫你們一看見,就想起上主的誡命,依照遵行,免得你們隨從心中和眼目的慾望,而放縱淫亂。」(戶15:38-39)
這兩段經文,都是指向遵循天主的誡命。在《馬爾谷福音》,描述婦人摸了耶穌的衣裳。《瑪竇福音》則描述婦人摸了耶穌的衣繸:「看,有一個患血漏十二年的女人,從後面走近,摸了他的衣服繸頭。」(瑪 9:20)
在這兩段舊約經文,天主吩咐猶太人在衣裳上加上衣繸。目的是為了提醒猶太人,每次看到或捉摸到衣繸,就要記起上主的誡命。
天主最大的誡命:「以色列!你要聽:上主我們的天主,是惟一的上主。你當全心、全靈、全力,愛上主你的天主。」(申 6:4-5)
耶穌是天主,天主是愛,耶穌是愛。若果一個人愛耶穌,耶穌必會立刻回應。就是這個力量,離開了耶穌。當這個婦女觸摸了耶穌的衣裳,她想起了大誡命。
耶穌說:「誰奉行天主的旨意,他就是我的兄弟、姊妹和母親。」(谷3:35)
這個婦女,她記起了天主的大誡命,在過去的12年,她忘記了大誡命。她用盡了自己的一切財富,但也沒有被治癒。現在,當她記起天主的大誡命,她立刻得到治癒。因為,她投入了耶穌的新家庭。在天主的神聖空間,沒有死亡、沒有痛苦。留意當她接觸到耶穌的衣裳,她立刻沒有了痛苦。耶穌立刻迎接她進入祂的新家庭,痛苦立刻離她而去。
當人記得天主的大誡命,遵守天主的誡命,就會成為耶穌的家人。
所以,我們現在了解第10至14主日的福音,都是有關係的。
在第10主日,耶穌成立了新家庭,要成為祂的家人唯一的條件就是遵守天主的誡命。這也是由第11至14主日要提醒我們的重點。
耶穌歡迎我們進入祂的家庭、進入祂的空間,在那裡沒有死亡、沒有痛苦。不過,在14主日,我們看見祂的家人否定了耶穌,不接受祂。這太悲哀了。
所以,我們要寄望從第15主日開始,會看到希望,可能耶穌的親家人會慢慢因耶穌的啟示,慢慢明白怎樣遵行天主的旨意。
今天我們研讀的都是「常年期」的讀經。英文是 “Ordinary Time”。神父叮囑我們這並不是指「常年期」是普通的,這是錯誤的思想!“Ordinary” 不是因為有 “Extraordinary” 。“Ordinary” 是有程序 ── in order的意思。教會所選讀主日的福音,不是隨便的編排。教會在「常年期」主日所選讀的,是按照福音的順序,編排在每一個主日順序恭讀。「常年期」的讀經是有order的,這個安排是對我們信眾具有特殊而深刻的意義。
感謝天主!讓我們有機會繼續跟神父學習。讓我們一起祈禱,求主保守神父,光照我們的團體,能深切體會,成為耶穌的家人是多大的恩賜!